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5 08:26:59     来源:砚山县红十字会 阅读次数:2002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101000

砚山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砚山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工作。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和志愿捐献人体器官的见证、协调、救助、缅怀纪念等工作。

4.开展社区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5.参与艾滋病防治及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民众的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

6.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参与贫困地区的医疗救助与扶危济困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8.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砚山对外开放,开展交流与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9.宣传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红十字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其他相应事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宣传工作。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和红十字会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红十字事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凝聚更多人道力量,砚山县红十字会采取多种形式,全力推进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利用2018年“5.8红十字博爱周”、“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等宣传日,发放《红十字会运动基本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手册》、《红十字急救常识》、《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基本知识》等宣传手册,累计发放宣传册10000余份。

2.救助、救护、救灾工作。深入开展“红十字博爱送温暖”“博爱进万家”活动。先后深入到嘉禾社区、干河松棵、阿猛水塘、江那舍木那、砚山康复院等对需要救助的孤寡老人、精准扶贫贫困户、身患大病人员、艾滋病患者、艾滋遗孤、麻风残疾人员、安装假肢人员、贫困大学生等弱势群体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救助金179948元;为他们送去大米、食用油、棉被、棉衣、鞋子等生活慰问物品,折合人民币27200元。

3.募捐工作。砚山县红十字会截至2018年12月10日共募捐筹资资金共10825719.2元。爱心企业砚山县衡林能源有限公司助学金75100元;砚山县衡林能源有限公司为者腊乡1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捐赠50000元;社会爱心人士为白血病人捐赠40000元;为银屑病贫困患者捐赠10848元;为砚山城区清真寺捐款203.5万元;爱心人士张正爱老人捐款810元;砚山县各界爱心人士为麻栗坡县猛硐乡灾区捐款280161.2元;“万企帮万村”爱心企业助力脱贫攻坚捐款833.38万元。所募资金严格按照捐赠者意愿全额用于困难群众和困难学生的资助,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捐赠人,并在砚山县党政机关协同化办公系统(OA)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县红十字会实际克服困难,完成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报工作,现等待上级部门审批公示。

4.卫生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到云南省文山监狱开展公益应急救护培训,共184人参加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群团组织)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67.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5万元,占总收入的95.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6万元,占总收入的4.95%。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3.63万元,增长25.11%,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6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6万元,占总支出的96.81%;项目支出2.20万元,占总支出的3.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9.59万元,增长39.6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9万元,增长43.66%,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58%。人均基本支出16.6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财政资金吃紧,将经费预算的30%用作扶贫资金,导致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81599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0.09万元、2081601行政运行2.1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0.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6%。与上年对比增加21.08万元,增长47.9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2%。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1万元、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0.02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9万元、2081599 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0.09万元、2081601行政运行55.25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09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29万元、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1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0.6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3.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培餐人数和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16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培餐人数和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出国(境)情况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无购车情况发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车辆运行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没有发生国内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下乡频繁以及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47万元、手续费0.06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1.55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58万元、福利费0.01万元、其他交通费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砚山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21.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4万元,固定资产4.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27

16.24


0

0

0

4.89

0

0

0.14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附件:砚山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