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28701000
砚山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砚山县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对老年社团组织的服务管理;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负责对老干部工作的宣传,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活动,依法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提供情况和依据;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督察、指导和协调,督促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负责对老干部工作的宣传,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活动,依法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处理和接待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的治病就医问题,经常探望住院的老干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做好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对老年社团组织的服务管理;对老干部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7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71万元,占总收入的96.65%;其他收入6.02万元,占总收入的3.35%。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7.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给予补助资金减少,费用支出几乎为本级财政负担。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7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0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6.53万元,项目资金减少,老年大学工作经费减少,人员的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委老干部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53万元,主要原因为经费匮乏,机关部分工作未能正常开展,老年大学本年度未能正常开展课程。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6万元,主要原因为离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和住房公积金的调整以及增加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所产生的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92.79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03万元;退休人员工资、遗嘱人员遗嘱补助等支出49.99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84.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的8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38.4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务接待管理手续的繁杂,被接待人员和陪同人员自行解决就餐的较多,造成了公务接待费大幅度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41万元,下降15.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减少0.25万元,下降1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61.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砚山县委老干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万元,占95.39%;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4.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看望慰问离休干部和处级退休干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平远回龙农场的领导和干部职工到单位对接因分流后老干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委老干部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厉行勤俭节约,部门接待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逐年递减。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履行工作职责,围绕离退休老干部的教育、宣传、培训、维权、发展等各项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砚山县委老干部局资产总额9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90.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增减变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0.19 | 90.19 | 44.48 | 32 | 13.7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28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