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县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承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中心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10个,成交项目9个,待交易1个,成交项目预算金额共计603.39万元,成交金额共计593.79万元,节约资金9.59万元,节资率为1.6%;受理土地出让业务25宗,其中待交易1宗,成交24宗,成交项目评估价共计54245万元,成交价共计54635万元,增资390万元,增资率达0.72%;受理国有资产转让业务2宗,成交0宗;受理国有资产公开招租2宗,成交2宗,起租价11.666万元,承租价152.98万元,增资141.314万元,增值率1211.3%。
2.主要事业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心各项业务操作规程。按照《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砚公管发〔2018〕4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内部工作规章制度。同时根据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结合政府采购和产权(土地)出让领域出台的各项新办法、新规定,细化政府采购等不同类型的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重新修订各业务环节的操作程序和办理指南,规范操作规程。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综合水平。系统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业务知识,采取边学习边探讨的学习方式,强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云政发〔2015〕5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文件。确保每个代理项目都有法可依,有迹可循,对法律法规、政策做到应知应会,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在开展政府采购和国有土地出让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须保存的文件资料(包括公文、项目资料、录音、影像等)均按年份、内容等进行合理分类立卷,建立检索目录和卷内目录,并逐步探索实现电子化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管理岗1人,专技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3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5.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砚政任〔2019〕4号6月调出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3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0.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养老保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0.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养老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3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3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资产总额24381.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381.54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28169.7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88.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788.2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4381.54 | 24381.5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