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501000
砚山县江那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砚山县江那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1部分砚山县江那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全镇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执行本行下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及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激发经村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
5、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改革,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承担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质量促提升,脱贫成效进一步巩固。我们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突出工作纠偏和问题整改,深入实施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百日总攻”等专项行动,对短板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对标销号,脱贫攻坚巡视巡查及考核检查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落实。建立动态监测和返贫预警机制,第一时间发现解决致贫、返贫问题,确保稳定脱贫。优化脱贫攻坚项目库,实施农田水利2件,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建立产业扶持、转移就业、生态补偿、兜底保障等持续增收机制,投入产业扶贫资金320万元,发放小额信贷148户713.5万元,实施产业帮扶项目5个;新增就业扶贫车间4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03人,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贫困家庭人员140人,群众增收基础进一步夯实。抓实住房、教育、医疗、饮水安全政策保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85户;发放各类教育资助资金65.866万元,中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8%、0.2%以内。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全部享受医疗救助,规范转诊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1.05%;农村饮水安全质量全面达标。全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
2、打基础促转型,产业培育取得重大进展。我们坚持把兴产业作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根本举措,集中力量推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不断健全现代产业支撑体系。粮食产能保持稳定。乡村振兴综合性开发项目有力推进,农业现代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力配合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3、提品质优环境,城镇建设统筹推进。我们坚持规划引领,推进“多规合一”,着力开展“美丽城镇”建设,城乡面貌明显改善。棚户区改造项目稳步推进,城北综合农贸市场启动建设,完成土地征迁征用2111.2亩。新建市政道路 3 公里,民族文化广场、七都国际广场等一批市政设施建成使用。新改建城区公厕 13 座,所有行政村实现公厕全覆盖。光纤宽带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全镇4G网络覆盖率达100%。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4%,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12%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新增造林500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3%。省级生态文明镇得到巩固提升。
4、推改革扩开放,发展动力明显增强。我们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工作扎实推进。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政府机构职能权责进一步优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全面推广使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农村集体产权清产核资任务全面完成。清理“空壳”合作社62个。实行招商引资重点工作任务派单制和“保姆式”精准服务,固定资产投资52.9亿元、增长12%。
5、惠民生强保障,各族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我们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全力推进投资100万元的听湖三台坡民族团结示范项目,积极配合县四中、五中项目建设,学前三年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别达168.2%、125.1%。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13个村级中心文化活动广场正在建设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成功举办江那镇“我和我的祖国”第二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弯里坡山地自行车比赛、“达人秀”挑战赛等,积极营造江那多民族儿女和谐共生的幸福家园,提升了江那在文山州乃至云南省的影响力。悬挂光荣牌1860户,发放退役军人等补助245万元。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分别达100%、100%。发放低保、社会救助、高龄补贴、残疾人、救济、优抚等各类民生资金1400万元,惠及4000人。妇女儿童工作稳步推进。殡葬改革成效显著,建成村级公墓50个,火化率达100%、入墓率达100%。营造浓厚舆论环境和斗争氛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黑涉恶团伙2个,抓获涉案人员39人,“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力以赴做好新中国成立70 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加大"三个排查"工作力度,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健全消防措施。对卫生、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实行严格管理和检查。加强对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定期组织人员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或领域)进行检查。
同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格违法建筑执法,持续加大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力度,严查严控、即查即拆新增违建,敢于向违法建设主动“亮剑”。
6、转作风提效能,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我们坚持抓作风建设作为提升政府效能的重要举措,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坚持学法、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派单制为抓手,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大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等重点领域监管,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镇党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政府发文同比下降37.2%,会议同比下降36 %。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江那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江那镇人大、江那镇党委、江那镇人民政府、江那镇妇女联合会、江那镇财政所、江那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江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江那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江那镇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江那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较上年减少3个,减少原因为:机构改革镇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合并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江那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无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2019年末公务用车保有辆6辆,其中:在职在编公务车辆4辆,特种车辆2辆。
第2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3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96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5.07万元,占总收入的86.64%;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29.47万元,占总收入的13.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35.07万元,较上年减少745.63万元,下降1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下降83.00万元;其他收入529.47万元,较上年增加413.89万元,增加358%。其主要原因为:一是减少2018年人员经费政策性增资和人员调出、退休补助;二是减少2018年特色烤烟补助款220万元;三是减少新民黑呢坝补助款118万元;四是减少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补助;五是减少村级活动室建设款(政府性基金补助)83万元;六是增加其他收入(特色烤烟补助款)50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78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1.28万元,占总支出的79.1%;项目支出790.4万元,占总支出的2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4,119.31万元减少337.64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为:一是减少2018年人员经费政策性增资和人员调出、退休补助支出;二是减少2018年特色烤烟补助款支出;三是减少新民黑呢坝补助款支出;四是减少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补助支出;五是减少村级活动室建设款支出(政府性基金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1.28万元。较上年减少386.99万元,下降11.46%,其下降主要原因为:一是减少2018年人员经费政策性增资和人员调出、退休补助支出;二是减少2018年特色烤烟补助款支出;三是减少新民黑呢坝补助款支出;四是减少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补助支出;五是财政资金困难未清算部分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49.37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为增支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文财整合〔2019〕6号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539.01万元,卡户农村危房改造已完工决算,资金已补助到户;2、文财整合〔2018〕20号三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改造项目资金251.39万元, 卡户农村危房改造已完工决算,资金已补助到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5.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1%。与上年对比减少745.82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为:一是减少2018年人员经费政策性增资和人员调出、退休补助支出;二是减少2018年特色烤烟补助款支出;三是减少新民黑呢坝补助款支出;四是减少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补助支出;五是财政资金困难未清算部分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人员经费1,524.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2.0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7.3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机构正常运转经费支出(人员经费278.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31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1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人员经费115.35万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1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机构正常运转经费支出(人员经费141.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28万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40.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机构正常运转经费支出(人员经费39.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0.86万元);
7.农林水(类)支出83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支出和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支出(人员经费37.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11万元、项目支出790.4万元);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0.28万元);
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人员经费104.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4万元,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完成预算的17.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3万元,完成预算的1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3.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支出,再加上县级财政资金困难未清算,所以相比预算数“三公”经费大幅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8.51万元,下降7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34万元,下降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17万元,下降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支出,再加上县级财政资金困难未清算,所以相比上年“三公”经费大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3万元,占78.72%;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占21.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9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烤烟生产、精准扶贫、森林防火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同城外预算单位业务指导、检查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第4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江那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21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支出,再加上县级财政资金困难未清算,所以相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砚山县江那镇部门资产总额4,998.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68.11万元,固定资产1,613.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0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8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18.8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5.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0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998.08 | 4468.11 | 1613.6 | 756.64 | 194.9 | 0 | 662.06 | 0 | 0 | 3.09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19年决算公开事项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