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401000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二是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三是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四是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六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直面压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确保脱贫成果得到巩固。一是整合资源合力攻坚。任命9个贫困村第一书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充分调动一线干部积极性主动性。主动与帮扶单位沟通协调,省、州、县、乡等995名干部对168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全覆盖挂钩联系,充实壮大脱贫攻坚队伍力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管理好驻村队伍,充分调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积极主动作为。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牌作战,强力推进“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户户清”专项行动和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三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六个精准”统领全乡脱贫攻坚工作,瞄准贫困户、贫困人口,找准致贫困素,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地补齐各项短板。深入实施我乡产业、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各领域扶贫工作方案,落实“五个一批”脱贫工程,为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并逐步致富打牢基础。先后实现892户4356人发展生产脱贫一批,217户1067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328户1517人生态补偿脱贫一批,1114户2147人发展教育脱贫一批,13户50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目前全部贫困人口都已脱贫出列。四是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扎实开展弘扬“西畴精神”、“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状况。通过党员、干部带头组建合作社,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发展,例如应菊山羊合作社、雷成肉牛合作社、兴中牧种养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累计带动11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山羊、184户发展养牛、60户饲养生态猪。五是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依托集贸市场资源、利用“四位一体”项目资金、股份合作发展种植养殖等方式,详细制定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不断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渠道,积累资金,滚大收益雪球。目前全乡9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均已达到3万元以上标准。六是严格工作纪律要求。不折不扣实施《维摩乡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方案》,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拒不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或工作作风不力的单位、村(社区)严肃处理,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2019年实现9个贫困行政村、1683户7630人脱贫出列,经受住了实实在在检验,顺利完成了脱贫任务,脱贫摘帽的目标如期实现。
(二)农村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立足维摩实际,挖掘本土特色,产业结构调整成果逐渐显现。一是特色产业稳定增长。严格落实《维摩乡产业扶贫实施方案(2018—2020)》,成立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实施区实行片长制,由乡挂钩领导(工作组组长)任片长,村书记、主任、第一书记一并纳入工作组,明确目标责任。完成辣椒种植100012亩,三七种植2833.5亩,烤烟种植6900亩,收购烟叶17900担,实现烟农收入2318万余元,烟叶税收收入509万余元,丘北小椒样板100亩、毛豆示范种植764亩、冬马铃薯高产示范种植660亩、小麦示范种植500亩;大牲畜存栏20600头,山羊存栏13122只,生猪存栏18148头,家禽存栏159550只。二是新型产业落地生根。2019年,我乡加强招商引资,不断引入新型产业。在维摩村委会,通过丰滢小龙虾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入维摩水产养殖项目,占地1500余亩,主要以小龙虾养殖为主、辅以鲤鱼、草鱼等鱼类生态养殖;通过砚山县鑫珵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在幕菲勒村委会引入1400亩软籽石榴种植项目;通过引入维摩黄精、丹参、白芨种植项目,在阿伍村委会建成种植面积330亩、主要以珍贵中药材种植为主的黄精、丹参、白芨种植项目。三是提质增效全面推广。全乡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7000亩,涉及村委会5个,12个村小组,作业小班35个。其中核桃4000亩,补助资金54万元;油茶3000亩,补助资金16.5万元。同时,建立油茶标准化丰产栽培示范基地400亩,培训推广新型栽培技术。
(三)人居环境整治呈现新亮点。继续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部门扶持,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投入资金241万元,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针对维摩乡13条农村公路进行改造,共41.258公里,隐患里程24.1公里。投资549.49万元完成6个村小组管道安装、新建调节池、更换抽水设备等自来水修缮工程,解决4689人日常饮水问题。环境卫生治理成效显著,大力推行“百元工程”,全乡110个自然村均建立了环境卫生整治村规民约及收费、保洁制度,持续根治“脏、乱、差”等突出问题。2019年,在各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3次,开展“清河行动”3次,参与干部群众达10万余人次,开展脏乱差等提升人居环境专项整治2次,清理垃圾2641.66吨。全乡10个行政村,110个自然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环境资源保护稳步推进,坚持开展绿色维摩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增绿、建绿工程,完成2019年度补植苗木230384株,其中大麻核桃苗2900株,早实核桃5210株,花椒苗31515株,李子苗105710株,板栗苗41419株,油茶18830株,杉木24800株。维摩乡现有林地面积31696.3公顷,森林覆盖率27.1%,林木绿化率51.3%;公益林管护面积30.4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6.98万亩,省级公益林面积13.5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2.14万亩。
(四)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公共服务持续优化。累计安装村村通3940户、户户通3016户,安装“新颜衣橱”8个,2019年,共进行村村通、户户通用户巡查1250余户,免费维修用户故障设备68台,投入3220万元改善6所小学硬件设施,配备急救车2辆,配备乡村医生47名。二是控辍保学稳步推进。认真落实“双线六长双挂”控辍保学责任制,组织机关、站所、学校、村(社区)干部等定期家访辍学学生家庭,持续深入沟通交流,做好家长及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劝返辍学学生。小学入学率99.92%,初中入学率99.76%,发放各类助学金70.94万元,资助学生1537人(次),建档立卡户学生实现零辍学,无因贫失学辍学现象。三是社会保障不断加强。着力推进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参保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织牢民生“安全网”,解决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生活保障问题,努力使困难群众生存有尊严、生计有保障、生活有盼头。2019年全乡新农保参保人数32518人,参保率达101%;新农合参合人数57418人,参合率达99%;发放各类民政补助资金836万余元,完成8人新兵征集任务。同时,科技、体育、工青妇、民兵等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五)和谐维摩治理成效凸显。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全乡各项事业的前提保障工作抓紧抓实,呈现出各民族团结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一是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栏、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民工维权知识、安全生产、禁种铲毒等法律法规,摆放安全警示展板20余块,悬挂安全标语14幅,出动安全宣传车4辆次,受教育群众达5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二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乡范围内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坚决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乡扫黑办自主排查收到线索19条,已办结14条,正在办理5条,经调查核实,已办结的13条线索不属涉黑涉恶犯罪问题,其中1条涉黑涉恶线索已及时上报到县扫黑办。县扫黑办转办8条线索,我乡已在时限内及时上报办理情况报告。配合上级案件侦办,在我乡境内共打掉以吴某和、左某朗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2个,涉案人员共计26人。三是合理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全乡调解各类纠纷调解成功223起,其中口头协议77起,书面协议146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同比增长69%。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查。2019年,我乡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车辆75台次,检查集贸市场65个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面条加工厂)2次、食品经营户(包括餐饮服务单位)562户次。为扎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及周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2019年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20车次,检查学校食堂123家次。签订《学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及《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各25份。五是完善应急机制。为加强、优化、统筹全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乡起草了《维摩彝族乡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维摩彝族乡自然灾害管理委员会》等文件,督促乡内4个加油站、8户烟花爆竹零售店、2户工贸行业、2户非煤矿山开展应急救援演,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发布灾情4次,组建应急救援队伍25人,物资救援储备59类,统计及参与灾情救援3次,发放应急物资食用油132桶,棉被160床、帐篷6顶。
(六)政府作风建设全面进步。以政府系统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整治思想僵化、工作推进不力、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干事创业环境得到优化。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19年,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公开信息数1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5条;办理信箱求决件3件,办结率100%;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数8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8个。二是深化廉政建设。围绕乡党委政府的职能,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学校、医院对照各自职责和干部岗位职责,对全乡12个内部机构廉政风险和76个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排查,共排查出内部机构廉政风险点62个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263个。不断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持续整治“庸懒散慢”“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风气,运用“四种形态”中的应用第一种形态提醒教育谈话21人,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3人,第三种形态2人,开除党籍、责令辞职1人,留党察看一年1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摩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2.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大
3.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党委
4.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团委
5.砚山县维摩彝族乡财政所
6.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
7.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交通运输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9.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
10.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
11.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12.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
13.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59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8.39万元,占总收入的43.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416.64万元,占总收入的56.45%。与上年减少319.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是维摩乡已脱贫,扶贫项目减少,以前年度扶贫项目基本竣工,因此相关资金拨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82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4.42万元,占总支出的34.4%;项目支出7,100.96万元,占总支出的6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较少1134.8万元,主要原2019年是维摩已脱贫,扶贫项目减少,以前年度扶贫项目基本竣工,因此相关资金拨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24.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12.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00.96万元。与上年较少1846.31万元,主要原2019年是维摩已脱贫,扶贫项目减少,以前年度扶贫项目基本竣工,因此相关资金拨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01%。与上年相比增加697.76万元,增长54.88%,其主要原因是、惠农补贴面积增加、政策性增资、及配套的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5%。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方面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社会保障中心、退休人员及等基本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8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及计划生育等相关支出;
6.节能环保(类)支出17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等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4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乡镇所在地公共设施维护、及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的支出;
8.农林水(类)支出2,19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9%。主要用于农技、林业、畜牧、水利人员及经费及扶贫等支出(如烤烟生产、防汛抗旱、农机购置补贴等);
9.交通运输(类)支出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用于公务用车、特种车辆及扶贫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支出;
11.住房保障(类)支出7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扶贫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4万元,支出决算为49.65万元,完成预算的8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88万元,完成预算的11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7万元,完成预算的52.7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为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公务接待与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均较去年有所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8.16万元,增长1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9万元,增长2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7万元,增长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砚山县维摩乡2019年4-6月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省、州、县、乡工作人员用于猪瘟疫情防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8万元,占72.27%;公务接待费支出13.77万元,占27.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8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下乡、危房改造下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安全生产检查、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脱贫攻坚检查、易地扶贫搬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等来我乡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1万元,与上年增加18.6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脱贫攻坚工作及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中开展宣传、印刷、办公耗材等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部门资产总额2508.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75.27万元,固定资产132.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较少1400.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2.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908.46 | 2375.27 | 132.96 | 58.66 | 48.55 | 25.7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付、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