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16 09:53:23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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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办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政策为离退休人员调整待遇。

3.管理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编制上报社会保险统计报表。

4.审核参保单位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编制养老、工伤保险征缴台账。

5.管理和公布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6.审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7.稽核参保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清缴企业欠费,开展对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8.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州社会保险工作会议及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社保各项政策,积极开展各项社保险业务工作。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参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5000人(缴费人数29534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42200人的106.64%,其中:企业职工26354人(缴费人数19325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24300人的108.45%。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7558人(其中,按项目参保26户1110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37000人的101.51%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4372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21200人的114.96%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扩面3629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3500人的103.69%。

就业、失业登记。截至2023年12月底,城镇新增就业3327人,完成任务数3200的103.97%;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60人,完成任务数360的100%;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60人,完成任务数360的100%。

2.社保基金征缴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共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29031.52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23900.85万元,职业年金4068.42万元,征缴工伤保险费1379.65万元,收取失业保险费1927.77万元。

3.社保待遇支付情况。做好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放工作和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全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累计发放金额15770.7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累计发放金额21643.73万元;工伤保险待遇累计发放金额1514.66万元;失业保险待遇累计发放金额808.0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累计发放金额10312.04万元。

4.社保卡在社保待遇领取方面的应用情况。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1号)要求,按照“增量基本用卡,存量逐步过渡”的原则,新增或变更银行账户领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待遇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人员,原则上使用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领取待遇,在此之前已使用其他银行账户领取待遇的人员,通过强化宣传逐步引导其使用社保卡银行账户领取待遇。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推进使用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企业养老待遇2189人,发放机关养老待遇4247人,发放工伤保险长期待遇52人。

5.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城镇职工应发放企业养老待遇人数3943人,目前我县乡镇、社区均可提供待遇资格确认服务,应用“云南人社12333”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生物识别认证3919人,认证率99.39%,未按时认证24人,丧失待遇资格118人;我县应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人数4315人,已认证4315人,认证率100 %,未按时认证0人,丧失待遇资格102人;我县应发放工伤待遇人数94人,已认证93人,认证率98.93%,未按时认证1人,丧失待遇资格4人。

6.违规领取社保待遇及追缴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通过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和比对上级下发454条疑点数据,经核实发现违规领取社保待遇73人共计38.86万元(其中,职工养老待遇21人27.25万元,失业保险待遇42人9.2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待遇10人2.32万元),通过数据比对、上门核实和资格认证等方式追回60人34.97万元,追回率89.99%;未追回的12人3.89万元,适时动态清零。

7.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清算情况。根据上级通知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2018至2020年退休中人养老金准确计发工作,2023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2021年退休中人养老金准确计发工作,2023年需完成2022年退休中人养老金准确计发工作。”我县退休中人养老待遇清算工作滞后,截至目前未清算759人,其中:2014—2021年未清算336人,2022年退休未清算349人,2023年1-8月退休未清算74人。2023年9月以后按新办法计算发放养老待遇327人。

8.继续贯彻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基本上实现费率“直兑直达”,企业无需申请,零成本享受政策。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普遍受益。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 ]19号)。政策时限: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底。通过减收失业、工伤保险费,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积极支持企业纾困发展。截至2023年12月底,此次继续实施降费率工伤保险减征257.40万元,有955户企业受益。继续执行失业保险1%的费率减征681.09万元,有542户企业受益。

9.社保政策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依托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建立起来的社保服务先锋队,适时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服务。将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社保补贴等纳入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的重要内容。每月组织我中心社保服务先锋队员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社保政策宣传服务工作,帮助他们算清楚、看明白投入回报账,动员其早参保、参职保、不断保,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待遇保障。截至2023年12月底,我中心累计开展“包保”工作服务次数1766次,累计新增参保人数3629人,“康乃馨”行动服务人数5785人次。

10.解决机关养老改革试点历史遗留问题。老制度机关养老累计结余542.1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一直存储在财政专户。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充分利用闲置资金,组织经办机构全体业务人员先清理核对老卡片统计台账数据,通知各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人员名单核对个人缴费记录,统计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清退个人账户资金。于2023年12月清退完毕后与县财政局联合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复,将剩余资金378.20万元作为盘活存量资金收回县级国库,专项用于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欠费、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前利息和应纪实的欠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参保管理服务股、待遇管理服务股、稽核股、财务统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51666836.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666836.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28249.60元,增长2.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职业年金记实资金、统筹外退休费收入比上年度增加等原因,导致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28249.60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职业年金记实资金、统筹外退休费收入比上年度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51666836.03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62423.03元,占总支出的99.99%;项目支出4413.00元,占总支出的0.0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28249.60元,增长2.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职业年金记实资金、统筹外退休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等原因,导致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增长。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09685.63元,增长2.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职业年金记实资金、统筹外退休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等原因,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项目支出减少381436.03元,下降98.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丧葬抚恤金、就业补助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补助金等项目支出,2023年度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补助金支出等原因,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下降;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662423.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151459733.32元,占基本支出的99.87%;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689.71元,占基本支出的0.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1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用于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生活补贴4413.00元,按时足额发放到待遇享受人员账户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666836.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028249.60元,增长2.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职业年金记实资金、统筹外退休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等原因,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99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1%。主要用于统筹外退休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37999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统筹外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6576.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02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1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19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8.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1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1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只有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2.00元,增长1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2.00元,增长10.2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开展社会保险内控制度落实情况、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等工作,公务接待增多,导致“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只有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调研督导工作、社会保险内控制度落实情况工作、基金安全评估等相关工作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接待人数51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689.71元,比上年增加24567.71元,增长13.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兑现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等原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1792423.97元,其中,流动资产14821.62元,固定资产1777602.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469.2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182.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现金盘盈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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