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16 09:49:41     来源: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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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和人才方针政策;承担全县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分析和预测辖区内人力资源供需状况,预测和预警失业率变化状况工作。

2. 实施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经办管理失业保险工作,承担创业劳动就业政策落实工作。

3. 承担全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公益性岗位管理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向全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基本就业和人才服务。

4. 承担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作。

5. 承担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大学生村官档案、“三支一扶”人员档案、流动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我中心紧紧围绕“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加大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开拓就业机会、加强就业服务、开展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努力调整就业结构,鼓励具有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转移,增加劳务收入,为促进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如下:

1. 创业贷款工作。全县积极发展各类创业载体,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巨大潜力,多措并举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全县共审核推荐创业贷款309笔,已发放193笔3317.9万元,带动就业579人,完成目标任务2520万元的131.66%(其中:小额担保贷款发放105笔1732.9万元;贷免扶补贷款发放88笔158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完成目标任务89笔的117.97%;贷免扶补贷款完成目标任务79笔的111.39%。

2.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全县农村劳动力231919人(其中:脱贫劳动力36352人),累计完成转移就业162801人,完成任务150700人的108.03%(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0945人,完成任务29400人的105.10%);省外转移就业92114人(其中,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15691人);省内转移就业70687人(其中,脱贫劳动力省内转移就业15258人)。

3. 职业培训工作情况。2023年我中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6期3574人,完成任务数3800人的94.05%,其中脱贫劳动力2190人。2023年全县农村劳动力共培训17019人次,完成目标任务数13200人次的128.93%(其中:引导性培训10957人,专项培训38人,技能性培训5720人,创业培训304人);脱贫劳动力培训8007人(其中:引导性培训3939人,专项培训1人,技能培训3966人,创业培训101人)。2023年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4.5万元,专项用于农村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12期500人次。

4. 招聘会开展情况。搭建用工企业和劳动力供需平台,通过网页、微信、QQ、短信等信息平台,直接面向公众推送各企业用工需求和联系方式,扩大宣传范围,促进转移就业。2023年通过“砚山融媒”“家在砚山”“砚山就业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3条,发布宣传短信信息54216条。共举办273场招聘会,其中线下245场,线上28场,共组织104家企业参加,提供15917个岗位,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

5. 公益性岗位工作情况。一是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83人,用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岗位补贴57.18万元;二是开发并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目前全县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3904人(其中护林员1332人;护河员572人;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2000人)。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第一批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0万元安置1000人,安置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使用就业补助资金240万元延续安置,延续安置期限从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第二批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140万元安置350人,安置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第三批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196万元和就业补助资金64万元安置650人,安置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 帮扶车间创建工作。目前正常运行就业帮扶车间51个,吸纳就业人数13243人,吸纳脱贫劳动力899人。今年已有8家企业申报奖补,享受人次2271人,金额450.62万元。

7. 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根据省州关于“三支一扶”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工作,目前在岗人员0名,2023年已有48人转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8. 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接服务工作。我局简化档案转接手续,高校毕业生档案由各大高校EMS邮寄至生源地或工作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减免了毕业生到存档单位开具提档函的麻烦,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2023年共接收毕业生学籍档案2533份,办理转档手续425件。二是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过电话一一联系教育部导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中砚山县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810名,做好信息统计、岗位推荐等服务,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经统计,目前已就业781人,未就业29人,服务率100%。三是砚山县2021年-2023年返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情况核实工作。共核实省厅下发数据7716人,经核实统计,近三年大学生共返乡2291人,其中有2111人已就业,就业率达92%。

9. 就业见习工作。严格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宣传并指导就业见习基地落实相关政策。目前砚山县共有51个就业见习基地,积极鼓励就业见习基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充分发挥就业见习基地作用,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给予就业见习补贴。2023年共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23个,就业见习期满4人,被单位留用4人,使用专项资金发放就业见习补贴4人4.8万元;招募基层治理专干29人,按文件发放12月生活补助费7.5万元。

10. 做好“一平台三机制”。“找工作、找培训”工作落实情况:累计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上找培训申报44件,办结44件,办结率100%;找工作申报824件,办结824件,办结率100%。

11. 创业赛事。推荐1名返乡创业大学生参加文山州第六届青年梦赢未来大学生、退役士兵创业大赛,共获州级3万元创业补贴。

12. 一次性交通补助。对2023年在省外就业并稳岗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9月22日前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9月22日后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截至目前,一次性交通补助共发放15263人546.33万元。

13.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于8月1日通过砚山县就业中心、砚山融媒体中心、家在砚山等公众号线上发布,于8月15日开始办理,使用中国移动云发送该政策宣传短信28741条。现目前共有426人申请,共计发放396人330.46万元。

14. 就业补助资金完成情况。2023年上级下达砚山县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8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6日已使用1673.64万元,执行率为91.71%。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失业保险股、就业人才服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0081260.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96260.50元,占总收入的96.3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85000.00元,占总收入的3.7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654788.45元,增长64.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稳就业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投入力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5239839.68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414948.77元等原因,导致2023年度收入比上年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239839.68元,增长65.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稳就业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投入力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5239839.68元等原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14948.77元,增长38.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计划外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投入比上年增加,又增加了劳务品牌创建工作经费等原因,导致其他收入比上年增长。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0081260.50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474.13元,占总支出的3.59%;项目支出38640786.37元,占总支出的96.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574788.45元,增长63.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稳就业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就业补助资金等支出,导致2023年度支出比上年增长。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90781.41元,下降78.6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减编在职人员调出4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并且10月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转编减少48人,因上年度三支人员县级配套的生活补助在基本支出中列支,而本年度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在项目支出中列支等原因;项目支出增加20865569.86元,增长117.39%,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稳就业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投入力度,就业补助资金、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及计划外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等原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0474.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1326800.58元,占基本支出的92.11%;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113673.55元,占基本支出的7.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640786.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三支一扶”人员代缴社会保险费及工作生活补助资金2842896.46元;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0743889.88元,主要支付职业培训补贴3000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705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569人、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100人、就业见习补贴33人、求职创业补贴52人、吸纳就业补贴189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178人及脱贫劳动力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000人及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奖补等各项就业补助;遗属抚恤金补助专项资金223090.80元,支付本单位退休职工张美英的死亡抚恤;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3023800元,用于支付全县1650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环境卫生清洁员)生活补助和15263人个脱贫劳动力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22109.23元,用于支付开展创业贷款工作产生的广告宣传费、劳务费、资料复印等费用;单位自有资金1485000.00元,用于计划外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乡村环境卫生公益性岗位资金1400000元,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边缘户)开展上岗前培训资金45000元,劳务品牌创建工作经费补助40000元。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按《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8〕2号)文件、上海对口支援云南项目资金、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工作开展进度规定的支出项目来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96260.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0%。与上年相比增加15239839.68元,增长65.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稳就业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投入力度,就业补助资金和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支出增加,导致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1669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支出;用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脱贫劳动力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奖补等各项就业补助;本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等。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2715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13345909.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8%。主要用于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保洁员)岗位补贴、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及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调查、管理等相关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064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20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203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0.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20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91.00元,下降27.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1.00元,下降27.9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只减不增,本年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2批,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15人次,支出减少791.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经办现场指导工作、技能大赛工作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接待人数33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73.55元,比上年减少542780.72元,下降82.68%,主要是2023年机构改革减编在职人员调出4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同时减少了上年度转拨到各公益性岗位安置单位的就业补助资金等原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11911.75元,其中,流动资产8447.39元,固定资产103464.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588.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88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2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现金盘盈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600201111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081502595580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