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0 11:37:24     来源:砚山县卫生健康局 阅读次数: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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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以个人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畴,开展疗预防保健服务,建立和完善家庭、个人健康档案。

2.坚持24小时应诊制度,开展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与处理急症的认症和及时转诊,执行巡诊、出诊制度,定期进行家庭访视。

3.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宣传生理、心理、社会等与健康密切相关的知识,倡导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

4.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计划免疫管理制度,准确及时地掌握接种对象,督促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种,对慢性病人进行家庭治疗与护理。完成地方病防治任务。

5.协助开展围产期保健的宣传指导和新生儿建卡访视及母乳喂养指导工作。开展0~6周岁儿童的喂养、营养指导与生长发育的系统管理。

6.按照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7.负责社区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并按村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积极参与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和日常管理工作。

8.对老年、慢性、伤残病人进行康复咨询,并指导其进行功能锻炼,促使其尽早恢复健康。

9.做好爱国卫生、改水改厕等指导工作。及时完成其他各项任务。

10.承担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在县卫生健康局、县医共体总医院中医院分院和江那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2023年的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积极做好医共体建设工作、医疗服务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以“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为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在全院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后勤科、防保科、门急诊、综合一科、综合二科、中医科、儿科等。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卫生健康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2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未使用财政资金支付“三公”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的支出,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6086487.5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6964.62元,占总收入的16.63%;上级补助收入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1670593.45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3.0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8929.43元,占总收入的0.3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53960.30.00元,增长16.29%,增长的原因:原因是2023年增设两个科室,病人就诊量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1332.18元,下降3.59%,下降的原因:2022年拨入关于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1000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96,934.00元,2023年编内人员经费及五险经费支出减少235601.82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3771199.05元,增长21.07%,增长的原因:原因是2023年增设两个科室,病人就诊量增加,医保中心拨入2022年DIP奖励费1,225,122.06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4093.43元,增长126.57%,增长的原因是医保中心拨入奖励费26,590.77元,新冠疫苗接种补助费21312.00元,以及按照医院规章制度考核扣款的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2703161.29元。其中:基本支出3056159.66元,占总支出的13.46%;项目支出19647001.63元,占总支出的86.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41438.08元,增长34.64%,增长的原因是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因病人增加,药品、材料、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12351.39元,下降79.72%,下降的原因是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和核算做在特定项目类,决算取数在项目支出,2022年单位自有资金填报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17853789.47元,增长995.63%,增长的原因是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通过项目支出列支,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6159.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44159.66元,占基本支出的99.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47001.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明细如:

(1)工资福利支出5850591.77元,其中奖金805306.16元,伙食补助费20365.20元,绩效工资4081607.0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4250.0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2528.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676.7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1858.1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627255.36元,其中办公费155074.07元。印刷费11202.00元,咨询费130000.00元,水费45604.10元,电费84117.27元,邮电费26871.00元,物业管理费6665.00元,差旅费20132.80元,维修(护)费162661.60元,公务接待费16238.00元,专用材料费8375388.48元,劳务费2383344.91元,委托业务费403103.38元,工会经费195970.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825.18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1855.3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5201.54元;

(3)资本性支出1169154.5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9669.00元,专用设备购置470905.00元,基础设施建设34200.00元,大型修缮295380.50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99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6964.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10%。与上年相比减少161332.18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入关于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1000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96,934.00元,2023年编内人员经费及五险经费支出减少235601.8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77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9660.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46.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7701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396205.66元,其中人员经费2384205.66元,公用经费12000.00元;项目支出1280804.96元,其中专用材料费50000.00元,劳务费930804.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22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2023年编内人员住房公积金21224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三公经费用单位自由资金支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存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6668145.28元,其中,流动资产12610769.05元,固定资产3401666.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7683.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92843.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4986.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4026.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90797.4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29.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收入类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其他收入:核算医院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医院使用从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指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301111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24081603390040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