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19 11:37:00     来源:砚山县卫生健康局 阅读次数: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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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避孕技术和生殖保健综合服务。

2.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承担辖区内计划免疫,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对育龄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开展孕情、环情监测。

4.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随访、康复等工作;承担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及使用效果随访工作。

5.承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6.承担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宣传工作。

7.承担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8.承担县卫生健康局及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 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 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妇保中心、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

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处理。

4. 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集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5. 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艾病科、保健科、慢病科,防疫科、药剂科、功能科、检验科、中医科、全科医学科、妇保中心、儿科、办公室、总务科、财务科、党办、医务科、护理部、感控办、医保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卫生健康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特种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没有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2896564.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32837.79元,占总收入的48.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1793844.3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1.5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881.95元,占总收入的0.3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4590.01元,增长5.26%,主要原因2023年病人量增加,业务收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2945.66元,下降4.11%,主要原因:2023年乡医第四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未兑现,项目拨款经费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609452.26元,增长15.80%,2023年因病人量增加,业务收入增加。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8083.41元,增长13.08%,主要原因: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拨入疫苗临床试验项目工作经费30000元,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拨入上海市静安区教卫生系统开展对口援建补助资金35000元,退个人手续费570.58元等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3762583.89元。其中:基本支出5208235.62元,占总支出的21.92%;项目支出18554348.27元,占总支出的78.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59454.49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2023年病人量增加,药品、材料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781137.49元,下降62.77%,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和核算做在特定项目类,决算取数在项目支出,2022年单位自有资金填报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11640591.98元,增长168.37%,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和核算做在特定项目类,决算取数在项目支出,2022年单位自有资金填报在基本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8235.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85795.62元,占基本支出的99.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44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54348.27元。主要支付乡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半供养人员工资、基本药物制度上级补助资金、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补助资金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2837.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43%。与上年相比减少472945.66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2023年乡医第四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未兑现,项目拨款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012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支付2023年单位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7135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8%。主要支付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药品款及材料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13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2023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单位属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3062057.38元,其中,流动资产7486040.02元,固定资产5523200.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6900.00元,无形资产5916.7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12691.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147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8项,账面原值13398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7400.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446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781.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201111

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1603161666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