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1 10:39:34     来源: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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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及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激发乡村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

5、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改革,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承担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抓产业、谋发展,乡域经济实现新发展。

一是大力抓实基础农业。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牢牢守住36.8万亩耕地红线。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培育壮大肉牛产业。稳步推进传统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一批绿色有机蔬菜基地,示范带动蔬菜产业提质增效。2023年完成粮食种植14万亩(不含豆类和薯类),预计总产值1.6亿元;辣椒11.76万亩,预计总产值5.4亿元;经济林果1.8万亩,预计总产值6921万元;花生1.2万亩,预计总产值1801万元;收购烤烟1.74万担,预计实现烟农收入2959万元;完成全乡2021年-2022年度耕地图斑整改1361个5196.32亩,省级通过率达到100.56%,全年养殖生猪4.45万头、肉牛2.09万头、羊1.87万只,预计实现畜禽总产值3.2亿元,万头养殖规模持续巩固。

二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现代农业。通过招商引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充分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成功引进世界500强山东魏桥集团新能源项目落地维摩,以项目促进农户增收,提升全乡经济发展能力。项目计划总投资5.3亿元,占地2063亩,支付群众地租4022万元,建成后年发电约1.3亿度,实现年产值3700万元。同时引进文山汉武公司投资9000万元,在111个自然村约450户农户房 屋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分三期建设),年可发电2500万度,实现年产值830万元,助力农民增收。聚焦“特色化、高端化、数字化、规模化”产业发展方向,引入深圳诺普信光筑农业集团云南普者蓝、砚山曼悦莓公司,流转幕菲勒、倮可腻两个片区完成一、二、三期数字蓝莓无土栽培示范基地种植2590亩,就近提供岗位约4000个,基地年产值预计可达2.6亿元,每年可带动群众增收约3200万元。

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现代农业示范县定位,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商贸物流业、康养特色旅游业”三大产业,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库和重点目标企业,扛实党政“一把手”和有关中心、站所招商引资主体责任,依托重点产业链主企业,围绕强链、延链、补链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引进福之口田坝心蔬菜基地、大清塘光伏电站、数字蓝莓产业园幕菲勒一、二期等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亿元。

2、着力夯基础、防返贫,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一是抓实防止返贫底线,做到“衔接实”。坚持“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成效及风险消除,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2023年共开展24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无新增识别纳入的监测户。抓实“双绑”利益联结,1768户脱贫户及监测户与9个新型经营主体挂联实现全覆盖。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扎实做好“四个一批”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共有“巩固一批”项目12个、“另起炉灶”项目1个,每年收益金为126.56万元。

二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做到“钱包鼓”。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优先位置,作为全乡中心工作来推进。按照“应统尽统、应算尽算、数出有据、群众认可”工作要求,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测算工作,全乡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8997元,同比增长12.1%。认真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确保困难群众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2023年,共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2048人68.25万元。多措并举,持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建立工作台账,排查剩余劳动力,通过组织群众在就近就地务工等方式提高群众工资性收入;通过社会救助、结对帮扶等措施增加无劳动能力脱贫人口的转移性收入;通过发展畜牧业、畜产品销售推介等方式,增加群众畜产品经营性收入;通过鼓励群众申请小额信贷等方式增加资金流动从而实现增收。

三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做到“底气足”。整合资源,采取抱团式、集中式发展。整合县乡村组资金及土地资源,采取“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体+农户”模式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由10个村社出资创办砚山首家村办企业——维摩乡石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合公司”),为全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石合公司与光筑农业集团签订了首个“联农带农”项目合同(倮可者长塘子75亩蓝莓种植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800万元,由光筑农业集团和石合公司共同出资,2024年12月底将实现收益分红,预计每年可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260万元。

3、倾力惠民生、办实事,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是民生“保障网”更加坚实。深入推进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持续做好困难人群兜底保障工作。今年以来,我乡聘用乡村公益性岗位清洁员3批共215人,发放资金126万元。完成转移就业培训2009人,完成率134%。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任务数900人,完成培训人数900人,完成率100%。全乡脱贫户及“三类人员”享受低保中脱贫户298户781人,发放资金417万元;特困供养66.84万元;特困孤儿补助8.2万元;临时救助金17户5.1万元;发放冬春救助资金1096户5585人84.575万元;落实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857户182万元;征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7万人58万元,征收率达9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数为5.59万人,参保率达95.2%。

二是公共“基础网”更加完善。着力抓好重大民生实事办理,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全年投入1808万元完成道路硬化45.2公里,进村路硬化实现100%;向上争取衔接资金420万元,建设阿坡塘、落水洞、鱼塘寨3个美丽村庄;争取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9万元安装铳卡恩、老营盘路灯46盏;争取1.3亿元实施农村人饮工程项目,目前管网基本建设完成;协调开通维摩至砚山公交线路,极大方便了群众;全乡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三是社会“安全网”更加严密。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突出事故防范,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扎实推进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校园、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年共开展安全专项检查13次、非煤矿山检查2次、烟花爆竹专项“打非治违”2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共计113(户)次,启动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值守点48个,累计开展劝导464人次。畅通信访渠道,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今年来共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201起,调处成功率达99%;办理上级交办、转送信访件23件;办理文山接诉即办平台情况反映223条;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余批次。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抓牢,全乡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2.1%,同比增长156%,2023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综合测评排全县第二名、获全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先进乡镇”称号,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28次,“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3次,实现全乡机关和下属1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不断增强村民法律意识。

4、致力抓绿美、提品位,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深入推进绿美行动。坚持绿美建设一直抓,以林长制为抓手,开展绿美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与省林草局汇报,得到了省州县林草局的大力支持,争取到了大叶樟、樱花、石楠、金橘、枇杷等绿化树苗木10万株,在全乡范围内实施增绿护绿工程。组织发动群众1万余人实施打塘、种植和管护工作,完成进村道路及村内主干道两旁绿化95公里,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空闲地绿化10万平方米。

二是深入整治人居环境。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抓实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三个一”行动,突出抓好垃圾处理、厕所革命,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转运、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以“示范村”建设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改建自然村公厕4座、户厕1350座;建成维摩污水处理站1个,辐射群众约2500人;配备改厕指导员141名、保洁员222名,收取保洁费151.44万元;清理垃圾2737余吨、水塘143口、水沟661公里、拆除残垣断壁296处、清理家畜粪便893万吨;落水洞等26个村小组被评为州级绿美村庄,岔路口小学被评为州级绿美校园,成功打造了菠萝冲、绿塘子等1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村”。

三是深入推进裸房改造。围绕州委关于将普炭公路打造成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的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实施普炭公路沿线、砚平高速维摩辖区村庄裸房风貌改造。投入改造资金678万元,完成728户12万平方米裸房改造;实施“墙体绘画”34幅,绘画面积965m²,展示了砚山和维摩新发展的形象;普炭一级公路砚山段入选全省绿美交通标杆典型示范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2.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大

3.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党委

4.砚山县维摩彝族乡财政所

5.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

6.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砚山县维摩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应急服务中心

9.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0.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综合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2.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大

3.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党委

4.砚山县维摩彝族乡财政所

5.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

6.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砚山县维摩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应急服务中心

9.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0.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综合执法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37373664.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38164.75元,占总收入的95.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35500.00元,占总收入的4.6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988407.97元,下降45.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29041.37元,下降18.0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工资、保险、经费等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3159366.60元,下降93.03%,主要原因是2023年县财政困难,划拨给单位的经费减少,压减公务支出,其他收入日常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37363832.95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8271.75元,占总支出的36.66%;项目支出23665561.20元,占总支出的63.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138714.58元,下降46.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947547.85元,下降42.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工资、保险、经费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2191166.73元,下降48.39%,主要原因是涉农、扶贫项目投入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98271.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91305.57元,占基本支出的83.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06966.18元,占基本支出的16.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65561.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249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补助资金152000元,维摩彝族乡普炭路绿化和白沙坡村小组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建设资金395500元,铳卡恩亮化工程项目资金90000元,斗果村城脚箐和倮可者村以德邑新寨活动室项目专项资金140000元,普炭公路沿线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建设专项资金1800000元,维摩乡塘子边村小组绿美乡村建设经费30000元,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4900000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107500元,维摩乡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建设项目资金6930000元,维摩村委会塘子边村小组污水处理经费50000元,海子边村委会接音坡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300000元,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改造和7度抗震设防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8000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000元,海子边村委会浴仙湖二组、以那嘎、迷你克村小组太阳能路灯建设专项资金200000元,斗果村白石岩组活动室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98164.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0%。与上年相比减少8269041.37元,下降19.29%,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9489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办公经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225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文化机构的文化活动开展、工资福利、办公耗材及日常运行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890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社保机构的工资福利、办公耗材及日常运行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130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546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社区工资福利、各类项目支出、办公耗材、公车运行及日常运行等;

12.农林水(类)支出145312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0%。主要用于扶贫等项目支出、农林水畜等机构的工资福利、办公耗材、村干部生活补助及日常运行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815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部门工资福利、各类项目支出、办公耗材、公车运行及日常运行等;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543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主要用于危房改造、职工住房公积金等项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6049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应急服务中心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150390.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36285.7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62%,完成年初预算的5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决算为1410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8%,完成年初预算的5.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1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390.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36285.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决算为141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减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6016.78元,下降5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3921.78元,下降47.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095.00元,下降69.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厉行节约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所以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相比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乡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7295.90元,比上年减少2885645.08元,下降77.51%,主要原因一是压减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二是财政困难,部分公用经费未及时清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6572817.15元,其中,流动资产5245426.38元,固定资产1327390.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84736.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72875.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9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9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401111

38-1.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1605044090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