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6 08:17:00     来源: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阅读次数: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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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开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 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9. 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10.在县教育体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11.在县教育体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成了学校工作总目标。

年初,我校按照县教体局有关新学年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制定争先进位目标。截至目前,我校已完成“争三保四”的教学目标,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并于2023年9月8日,被中共砚山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砚山县先进集体”,被砚山县教育体育局评为“教学工作先进集体”。

2.强化了党建引领。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至目前,共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党员大会186次,支部委员会116次,讲党课130次,开展主题党日268次,提升了党支部的组织力,增强了全体党员的政治素养。二是开展主题教育,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文章和指示批示精神,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开展集中学习讨论。至目前,开展集中学习84次,学习研讨63次,党组织书记讲授专题党课84次,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537条。三是抓牢抓实党风廉政的学习教育工作。执行好“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下辖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利用班子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各种法律法规、通报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观看警示教育片,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关注“清风云南”“清廉文山”等微信公众号开展日常学习和纪法考试,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截至目前,开展廉洁文化宣讲1次,参加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视频会3次,各类学习通报6次,20所学校(园)正积极筹备“清廉学校”创建工作。动员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坚持使用“云岭先锋”和“学习强国”手机APP等平台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组织专题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计划》,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1次,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派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份,每季度听取1次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派单完成情况汇报,研究下一季度主体责任派单内容,并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账;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分别围绕制度建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作风、工作落实力度不够等开展检查补短板。2023年,梳理个人岗位5个,查找到高风险点5个,制定防控措施20条,并签订廉政风险防控廉政承诺书。切实加强了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

2023年开展节前和工作廉政谈话40余次,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10余次。通过谈话全面掌握下级“一把手”个人情况,并提出要求,做好个人廉洁自律和家风建设,引导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切实在单位上下营造廉政勤政、积极作为的良好氛围。

3.压实了学科教育。

一是组织召开了全体教师会和教务主任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业务培训,深入解读教育高质量发展及教育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促使全体教师转变思想,树立强烈的教学质量意识。二是充分发挥镇级学校(一小、二小、三小、四小)及片区内优质学校在教学教研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通过各优质学校校长管理经验交流分享、开展构建“高效课堂”和送教帮扶、教学“同唱”等活动,让教学资源实现推送分享,缩小校际间管理水平、育人质量的差距。三是推进领雁工程建设。今年来,我校加大力度挖掘、培养各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现有3位七乡名师,95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并给予其搭建展示交流的平台,给学科骨干压担子,使其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关注新(弱)教师的培养,认真落实了校内“一对一”师带徒和校际结对帮扶工作,严格对师带徒工作进行检查与记录,提高教学互助培养,为提高我镇教学质量奠定坚实基础。四是落实“双线六长”控辍保学和“四包”责任制,截至目前,有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0人,建立了“一人一籍”档案。五是领导入校挂钩学校,确保提质增效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中心学校中层干部挂钩学校制度,要求挂钩领导每周必须深入挂钩学校参加例会、推门听课、常规检查,着力解决教学提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4.抓牢了德育工作。

一是坚持爱国主义教育。围绕国家和地方的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等,分别以学校、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开展主题教育。2023年春季、秋季学期分别组织全镇第三届小学田径运动会暨第三届中小学生“三球”联赛,有效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增强了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二是落实德育安全工作制责任。学校现有205名思政课教师,19名法制副校长,20名健康副校长。利用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等形式,有效开展40次不同类型的安全教育课堂。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保障师生出入安全。面对学校食品安全,德育处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抽查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马上发出整改通知,并限期改正。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住宿生的管理,认真进行矛盾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重视安全教育。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统一组织。召开交通安全专题会议,要求各完小抓实责任,形成驻点,日报上传。同时利用安全教育课,邀请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到校进行反恐防暴演练、禁毒防艾、防电信诈骗、防溺水、食品卫生、防煤气中毒、防火、防电、防震、防暴、交通等安全知识宣传、法制教育40次,有效地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四是坚持家校共育。各校点建立校级、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强化家访工作,每学期对本班每个学生进行一次上门式家访,加强家校沟通协调。并与公安、司法、卫健、社区、村组等合作,联合开展法治、心理健康、疾病防控、安全教育等活动,协助学校工作,优化校外环境。

5.保障了后勤物资。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凡是涉及学生资助、校园建设等重大问题,都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截至目前,共召开党政班子会议45次,讨论重大议题99个。强化“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证有账可查,有人可证,不乱花一分钱,同时,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不良工作作风。二是本年通过政府采购平远镇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电子大屏,中心小学会议室桌椅,档案室档案柜等,完成部队捐赠48.17万元维修改造大白户小学会议室,足球、篮球场地翻新。在校园修缮方面完成全镇各校功能室维修改造,莲花塘小学教学楼翻新,各校食堂电气化改造完成,平远二小综合楼外墙翻新,各校绿美校园点位提升等改造。三是按时按量完成2023两个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小学困难学生资助,并对学前、小学五类学生做到不漏一人,并要求各校各班对困难学生的申请、审核做到有宣传、有评审、有公示,切实做好公示,按时间节点认真录入资助系统。2023年春季学期学前资助款已拨付16.2万元,秋季学期13.5万元未支付;2023年义务教育资助春秋学期122.3万元未支付。四是2023年春秋学期共有17916名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下达资金897.78万元,使用897.33万元,结余0.45万元。确保营养餐够吃够用,严把食材、加工质量关。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务处、办公室、总务处、德育处、党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教育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4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9人(离休0人,退休21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942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111939983.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858102.68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1881.11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92,045,688.36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894295.43元,增长21.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34904.91元,增长21.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40609.48元,下降74.61%。主要原因是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发放2022年度学前教育资助款1695000元,补缴以前年度各种单位部分保险12454602.64元。2023年其他收入主要是云南华裔公益基金会捐赠50000.00元,课后服务费5356.02元,党费返还款8344.80元、个税手续费退税10180.29元,乡村少年宫展演经费8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111925582.97元。其中:基本支出90879630.68元,占总支出的81.20%;项目支出21045952.29元,占总支出的18.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92,038,676.16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886906.81元,增长21.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59045.48元,下降1.26%;项目支出增加21045952.29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发放2022年度学前教育资助款1695000.00元,补缴以前年度各种单位部分保险12454602.6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879630.68元,与上年支出合计92,038,676.16元相比减少1159045.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497064.73元,占基本支出的98.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82565.95元,占基本支出的1.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45952.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办公费2225935.98元,印刷费2094.00元,水费250000.00元,电费330000.00元,邮电费2040.00元,维修(护)费342496.90元,会议费86684.29元,培训费490503.38元,专用材料费25494.00元,劳务费226708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5.3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0.00元,生活补助2068265.80元,助学金12454602.64元,办公设备购置49589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38102.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91723197.77元相比增加20114904.91元,增长21.93%,主要原因是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发放2022年度学前教育资助款1695000.00元,补缴以前年度各种单位部分保险12454602.6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8903652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6845486.83元(其中基本工资26254117.89元、津贴补贴10932280.00元、绩效工资29659088.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09755.8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22868.44元(主要是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918265.80元、助学金12454602.64元、遗属补助150000.00元),资本性支出258413.71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5572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7620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9527.28元。遗属补助15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4566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5812988.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98769.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3911.1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001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2336.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2575.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88%,完成年初预算的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976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12%,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336.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2575.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97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2276.08元,下降8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157.05元,下降94.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19.03元,下降42.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大修理支出,部分会议采用线上进行,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各完小学校各方面检查、到砚山开会、交材料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到平远镇中心学校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党风廉政考核、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创建卫生乡镇检查、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督查、七乡名师年度考核、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第二高级中学附属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资产总额113451168.83元,其中,流动资产1113492.74元,固定资产112335766.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1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18102.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49979.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89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89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589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5894.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教育支出。

(六)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七)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0501111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小学2023年公开报表2024082211075789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