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十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08-03 14:54:11     来源: 阅读次数:825

王正林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2013年代表大会上提出的第102号“关于黑所水头坝脚土地整合的提案”的提案,已由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土地整合提出了宝贵的提案,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党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多年来,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农村每户承包土地零星、分散、没有机耕路和灌溉沟渠等,是我县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国家、省和州尚未有对土地整合政策要求,关于黑所水头坝脚的土地零星、分散、没有道路和灌溉沟渠等问题,建议您村通过一事一议:一是动员农户相互调换;二是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入股的形式进行土地整合;三是建议您向财政、土地等部门申请,列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达到土地整合的目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村承包土地问题的关心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农经站  张廷周  

    联系电话:0876-3122405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