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3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53:48     来源: 阅读次数:743

王罗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小各大村委会活动场所改造升级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小各大村委会办公用房始建于2009年,建筑面积为140平方米,目前办公用房已无法满足办公需要的情况属实。  

根据州委组织部关于行政村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要求,经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已把小各大村委会办公用房建设列入2015年村(社区)活动场所改造升级项目加予实施,县财政共补助10万元,请小各大村两委班子多加强与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对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不足部分,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统筹做好活动室功能定位设置,力争实现有活动室能开会议事、有综合服务平台能办事、有档案材料、远程教育站点和书报能查阅和学习、有制度和国旗党旗党徽能规范、有党务、村务公开栏能明白、有活动场地和文化器材能健身、有厨房能煮饭、有宿舍能住人、有净水能洗漱、有花草树木能美化环境的十有十能标准。  

非常感谢您对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关注和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县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20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