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53:48     来源: 阅读次数:736

李发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千庄村委会大卡库等3个村小组新建活动室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千庄村委会大卡库、安排和海尾三个村小组均无活动场所。  

根据县委提出三年内实现村村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活动室要求,县委组织部已把大卡库、安排和海尾三个村小组活动室列入2015年建设计划,县财政补助5万元,请村两委积极协助村小组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科学合理设置功能定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并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部分。  

非常感谢您对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关注和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县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20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