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4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7:58     来源: 阅读次数:667

文丽萍代表:

你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第42号《关于修建以那嘎村小组小坝塘建议和意见》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代表所述,需在以那嘎村小组水源点出水口下游建一座长110米,高4.6米的小坝堤,经预算需投资30万元,群众筹资10万元,缺口资金20万元。

小坝塘的建设隶属于水资源综合利用范畴,新建项目需符合水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我局将按照建设地点所属流域,经申报规划后,对是否能建设开展相关申报和规划工作。目前只能维持现状。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17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水务局,唐昶,3124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