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涛、杨洪亮、杨光力、王罗凯、王占彬、杨绍虹、罗顺教、李洪刚 代表 :
你们提的《关于帮助解决阿猛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建设及附属设施配套缺口资金 58.87万元 的建议》,已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砚山县县、乡、村三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的建设,我局于 2016年10月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砚山县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并于2016年12月采取EPC建设模式通过招投标,根据《砚山县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站点采取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方式进行,现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已全面实施。
阿猛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已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 根据《砚山县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相关管理规范及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人社局在项目前期与乡镇就阿猛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进协调确定,由县人社局统一整合建设,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整合(配备设备),其镇为民服务中心所需相关设施设备根据现有设备,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统一采购配备,鉴于你们建议帮助解决阿猛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建设及附属设施配套缺口资金建议无力整合至为民服务中心建设范畴,请镇人民政府多渠道自筹缺口资金。
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 7 年 5 月 25 日
联系人:沈光彦,联系电话: 313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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