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7:41     来源: 阅读次数:704

马志伟 代表 :

你 提的 《 关于 建设店房村民委便民服务站 的 提案》 ,已 由我们研究 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砚山县县、乡、村三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的建设,我局于 2016年10月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砚山县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并于2016年12月采取EPC建设模式通过招投标,根据《砚山县县、乡、村三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站点进行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现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已全面实施。

稼依镇店房村民委 为民服务站建设已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其建设规模为新建,占地面积约 12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240 平方米( 二 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点多面广,不能将 店房村民委 为民服务站土建部分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中,根据《砚山县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相关管理规范及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项目前期与乡镇、村 社 召开的项目推进协调会为依据, 稼依镇店房村民委 为民服务站建设项目一楼(为民服务站约 120 平方米)的土建、内部装饰装修部分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安排解决,其统一解决资金约为 24 万元,另为民服务站所需相关设施设备根据站点现有设备,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县政务服务管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统一采购配备,为民服务站以外的其他功能区缺口资金请 村民委 多渠道自筹缺口资金。

感谢您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 7 年 5 月 25 日

联系人:王坤,联系电话: 313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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