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保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第120号《关于修缮巨从洞组至四丫山机耕路》的提案,砚山县人民政府转交已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巨从洞组农户王白云门前至四丫口一段机耕路,铺土夹石路面。工程为长400米,宽4.8米,每米需一方土夹石料,每方35元,预计共需1.4万元。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补助项目资金1万元,资金到位后,请做好项目的施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争取项目早日投入使用,真正发挥项目作用,确实解决好群众的生产出行条件。
感谢您对农科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