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对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第2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6:18     来源: 阅读次数:1529

陆安辉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新民社区社员房产产权证问题的建议”,已转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的建议经过我局核实,新民农场成立于1960年初,是文山州唯一的地方国营农业企业,原隶属于文山州农业局,实行场、队两级管理;于2014年12月划归砚山县属地管理,由于改制和权限等种种原因农场职工房地产权证一直未得以办理。鉴于农场的特殊情况,我局将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及时会同县委编办、住建、福地七乡公司等部门共同研究,对农场职工房地产权的实际情况,报请县人民政府,待县政府批准后及时给予农场群众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

感谢您对我县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启勇,0876—3131556,13577632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