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对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13 09:23:53     来源: 阅读次数:1125

王成华代表:

你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40号《关于大寨塘公池排涝工程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大寨塘公池随着这些年雨水量的逐年增加,排水困难,其水位不断上升,大量的降雨淹没了很多良田土地,严重时还淹到农户房子,威胁到农户的生命安全。2017年9月,在洪涝较为严重的情况下,特向我镇人民政府领导提出申请,领导十分重视,莅临现场做了妥善应急措施,至此近30米长,1.5米宽、1.5米深的沟渠开通,但通管尚未落实,群众也无法集资,排水工程无法完成。

根据代表所述,我单位的资金均属专项资金,对此项工程的修建资金,我单位将会积极上报主管部门,争取资金给予帮助解决,目前只能维持现状,请予谅解。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水务局,何光华,312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