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5:54     来源: 阅读次数:1813

县政协委员联络和港澳台侨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佳雨花园自来水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砚山县佳雨花园小区于2015年12月动工建设,该路段(323过境线)虽已完成供水主管网建设,但因小区地势较高,未建设二次加压设施,小区内一直未实现通水。开发商经政府同意于2017年7月19日自打一口机井抽取地下水用于临时施工及生活用水。经现场调查,小区内机打井饮用水样水质检测报告为合格,内部供水管网设施严格按照施工图建设,能提供相关建设布置图及管材质量证明书。

经我局对佳雨花园开发商与供水公司进行协调供水问题,初步提出解决方案:一是由供水公司就323线供水进行测试,明确供水出现的客观实际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二是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拟制请示上报县人民政府解决;三是开发商要加强小区内管道建设,加强巡查维护,确保小区内部供水正常有序;四是若323线供水正常,由供水公司供水至小区主管加设总计量表,分户情况及收费由小区物管收取后统一缴至供水公司;五是加快白龙山第二自来水厂的前期开展工作,建成后日供水15000方,为解决城北片区及323过境线一带的供水难问题,目前已完成前期的可研、环评、水保征地等工作,政府目前将白龙山第二自来水厂建设有意向性纳入PPP模式。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中心

承办人:张员峰

联系电话:0876—3138493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