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5:54     来源: 阅读次数:1697

尊敬的李生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扩建砚山县特殊学校门口道路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道路已规划,为秀源路南侧延长线,路宽25米。目前已修至安置二期南侧(县第三中学东北角),未修建道路规划宽30米,总长590米,其中安置二期南侧至文化路延长线412米,文化路延长线至新丰路178米,未修建道路段已纳入2017-2018棚户区改造范围,目前棚户改造片区正在积极推进实施,待棚户区拆迁改造补偿结束后,整个粮食局片区统一按规划实施市政道路网,将有效解决该片区交通拥堵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所

承 办 人:王雪

联系电话:0876—3131071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