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5:53     来源: 阅读次数:1724

尊敬的王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租车行占道经营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交通出行方式明显变化,县城区出现了一批汽车租赁商行和二手车商行,商行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占道经营,占用公共资源,挤占公共空间,影响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

租车行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症”。我们一直把整治租车行非法占道经营作为重中之重,花大力气加强了整治,但是反弹现象比较严重。经过调查分析,租车行占道经营在整治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于立法“空白点”和执法“交叉点”。租车行占道经营,其“非法”主要表现在占用公共资源“乱停车”上,立法上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规范,执法上分属交警和城管两个执法部门,由于条线分割,在综合执法方面没有长效机制。二是处罚形式单一、力度较弱。对于租车行占道经营的处罚,目前仅罚款和暂扣车辆两种形式,但这两种形式不能起到震慑和禁止作用。三是执法过程中易引发冲突。

为了缓解县城区交通拥堵现状,提高城市居民出行通畅率,逐步提升城市居民出行、居住质量。2017年12月8日,我县召开县城区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研究城区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由交警和城管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等多部对城区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一是在条件允许的区域施划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压力。2018年2月份以来,共施划停车位4000余个,设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停车泊位407个;二是引入企业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实行有偿服务管理;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对城区乱停放、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2018年2月份共清理整治乱停放车辆930余辆。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租车行占道经营管理。一是建立“停车收费”管理措施。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停车行为,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坚决取缔租车行占道经营行为;二是规划建设专门市场,引导租车行退路入市;三是大力开展租车行占道经营整治,杜绝租车行占道经营。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股

承办人:李斌

联系电话:0876—3122947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