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9 09:16:43     来源: 阅读次数:1034

尊敬的廖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临时停车位和大型停车场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县城停车设施规划,明确停车场的科学布局与用地规模,在保障交通畅通,安全的前提下,多划停车线,增加停车位,特别是商场、银行门口路段,使得城市管理也多一些人性化,以满足群众出行需要的建议。

随着我县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县城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数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而县城区基础设施及停车场地建设相对滞后,乱停车、停车难问题非常突出,针对此问题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启动了城区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对占用城市道路乱停乱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商铺越店占道经营、使用障碍物占用停车泊位等城市乱象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整治,县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拥堵现象有所缓解。二是依法引入企业对县城区临时停车泊位进行物业化管理,目前特许经营企业已经在砚山县城区设置了小汽车泊位4000余个,两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停车泊位407个。在狭窄道路路段,分段错位设置停车泊位,以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二、关于制定合理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公共停车场建设,对社会、民间投资兴建的停车场所,减免各种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收费的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县机动车尤其是私人轿车的数量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增长态势。与此同时,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明显滞后,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大街小巷乱停车的现象十分普遍。城市交通堵塞和停车困难,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影响市民出行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搞好停车场规划建设,是我市提升城市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构建和谐安全社会的重要内容。

当前,为彻底根治城区缺乏停车场,导致车辆停放难和堵车等问题,结合近几年群众的反映和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提出情况,县委、县人民政府已做出安排部署,由城管执法和公安交警两个部门在城区开展普查、调研,参照文山、曲靖等地管理经验,就城区车辆通行、停放等问题已形成切实可行的城市道路综合规划治理方案。在方案实施前,还将召开听证会组织听证,广泛征求市民群众意见,我们相信城区停车难、道路交通拥堵等问题在该方案实施后将得到妥善解决。目前,根据县城区城市道路分布现状,利用已收储的国有资产或土地,合理规划建设公共立体停车场(如:达文路原老交警队、通广路保养二厂等);对于新规划报建的公共建筑物、居民小区、办公中心、商业区等进行交通影响评估,配建足够数量的停车位;同时加快推进老百货公司、七都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配套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缓解供需矛盾。

三、关于加强巡查,建立出台更和谐的《县城车辆停车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的长效机制,设立并公布违规停车举报电话,敬请市民监督的建议。

对城市的停车问题,全国先进的各大中城市及区内一些主要城市都是通过市场运作,以招标、拍卖等公平公开竞争的方式出让车辆停放有偿保管服务权,由物业公司实行物业化管理。目前我州的文山、广南等城市已推行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物业化管理。

我县拟采取的运作及管理模式:按照“市场运作,有偿服务”的原则,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的经营,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特许经营管理。中标管理企业在特许的权限内,实行有偿服务管理。由政府特许经营的中标公司负责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的划线及标识标牌设置;划线完毕后,由中标管理企业在特许的权限内,对砚华中路、龙头街、通广路、建设北路、新丰路、书院街、文化路、嘉禾路、嘉禾二路、嘉禾三路、嘉禾四路、锦山路、砚华东路、江那南路、三元路、三元一巷、七乡建设南路、砚华西路等29条道路设置的6849个两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停车泊位、4031个小汽车泊位实行有偿服务管理。举报电话:0876—3122947 ,敬请市民监督。

四、关于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并督促市民养成文明行车、有序停车的良好交通参与习惯的建议。

该项工作主要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我局已和该部门取得联系,形成了联动机制,积极协助他们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并督促市民养成文明行车、有序停车的良好交通参与习惯。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股

承办人:李斌

联系电话:0876—3122947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