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6:12     来源: 阅读次数:1428

尊敬的凌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稼依村委会三四组路灯亮化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今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所提的提案和建议涉及县内路灯和道路维修等相关问题所需费用已经超过壹仟多万元,由于县财政困难,建议采取“三个一点”即:群众自筹一点,当地政府补助一点,上级部门补助一点的方式来解决小稼依村委会三四组路灯亮化工程建设缺口资金的问题。针对您在本案中所提建议,待我县相关基础设施完善及其它条件成熟后,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力争在小稼依村委会三四组路灯亮化工程建设中有所帮助。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股

承办人:杨跃红

联系电话:0876—3135142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