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砚山县十二届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99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5:41     来源: 阅读次数:1731

何廷敏代表:

你提出的《请求解决下科洒村小组新建卫生所一幢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砚山县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砚政复〔2017〕203号)精神,县卫生计生局积极对科麻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业务指导,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等前期工作,已于2018年5月24日开工建设。根据《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建设原则第四条:“1个行政村只建设1所村卫生室,邻近行政村宜共建1所。乡(镇)卫生院所在村原则上不建设卫生室”之规定。下科洒村小组行政区划属于科麻村委会下辖自然村,目前新建的科麻村卫生室建成投入使用后能有效覆盖当地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所以暂不进行下科洒村卫生室新建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砚山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