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5:35     来源: 阅读次数:1857

马志伟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2号《关于店房村委会龙潭寨村小组修缮机耕路的建议》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通过实地勘测,结合农科局项目申报的相关程序,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店房村委会龙潭寨村小组修缮机耕路的建议,此路长160米,宽4.5米,预计需资金8万元,需上级部门解决。

但就全县范围来看,涉及机耕路修缮、新建的建议、提案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建设规模小,资金量不大,建设地点分散,工程预算普遍偏低,但所提的提案又是目前在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但是,对于农科局正在实施的石漠化治理项目、产粮大县中央奖励项目、中低产田地改造等项目,必须通过申报—评审—批复—实施的程序,而且资金量大,不得更改建设地点,这就给项目建设做到合理化分配受到严重的制约。同时,农科局无修缮、新建机耕路的专项资金。

建议您多向有关部门反映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机耕路修缮的问题。同时,我局将对全县机耕路修缮、新建的提案进行认真的梳理,深入调查、勘测,收集项目资料,积极进行申报,早日解决机耕路、沟渠不完善、不配套等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问题,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在生产中出行难的问题,促进我县农业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农科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