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9:04     来源: 阅读次数:676

尊敬的凌涛、马志伟代表:

你们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缮店房村委会以哪嘎公厕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州及砚山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计划要求,为解决市民“如厕难”问题,我县坚持“固定式公厕为主、组合式公厕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原则,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的方式,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一致的城乡公厕服务体系。2017年新建城市公厕11座,改建提升城市二类以上公厕4座,旅游公厕2座,乡政府所地在公厕8座、行政村公厕74座,我局已将店房村委会以哪嘎公厕建设纳入2017年城乡公厕建设项目,请你们做好公厕建设项目选址工作,以便我局顺利完成该公厕的地勘、设计图等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站

承 办 人:杨应贵

联系电话:0876—3122969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