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孔祥文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阿舍乡坝心村民委坝心村亮化工程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今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所提的提案和建议涉及县内路灯和道路维修等相关问题,今年所需费用就接近两仟万元,由于县财政困难,建议采取“三个一点”即:群众自筹一点,当地政府补助一点,上级部门补助一点的方式解决阿舍乡坝心村民委坝心村亮化工程的问题,路灯建议使用LED灯,因为太阳能灯只是前面的3至4年内可以节约电费,到后期的维修费用很高。经我局研究决定,给予阿舍乡坝心村民委坝心村亮化工程补助款伍万元,要求:待该项目实施完毕,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凭发票给予办理落实资金补助。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股
承 办 人:杨跃红
联系电话:0876—3135142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