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8:45     来源: 阅读次数:718

尊敬的李磊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159号《关于尽快兑现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助资金的提案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砚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建设实施方案》(砚办发〔2016〕23号)和《砚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建设实施方案补充政策》(砚办发〔2016〕87号)文件规定,一般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每户无偿补助4万元,政府兜底贫困户按每户无偿补助5万元,进城购买商品房按每户无偿补助6万元。补助资金构成=住建部门危房改造(1.02万元;1.2万元;2.11万元三种类型之一)或扶贫部门安居工程(1万元)+县级补助资金。享受住建部门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同时可向信用社申请最高额为5万元的建房贷款,贷款期限3年;进城购买商品房按每户支持6万元贴息贷款,按5%的年利率和3年期限。

2016—2017年砚山县计划实施未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建设11716户(其中:一般建档立卡贫困户11370户,政府兜底贫困户316户,进城购买商品房30户),应补助资金共计47240万元。其中:一般建档立卡贫困户11370户,应补助45480万元(按每户无偿补助4万元);政府兜底贫困户316户,应补助1580万元(按每户无偿补助5万元);进城购买商品房30户,应补助180万元(按每户无偿补助6万元)。其中:蚌峨乡实施未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建设638户(其中:一般建档立卡贫困户608户,政府兜底贫困户24户,进城购买商品房6户,共需投入补助资金2588万元)。目前全县补助资金到位15430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4430万元、银行贷款到位资金1.1亿。按照资金拨付相关要求,15430万元到位补助资金已按户均2万元预拨启动资金的标准兑现7003户建档立卡建房户,目前补助资金尚缺口30491.47万元。县级将按相关要求做好缺口补助资金筹措工作,将从以下渠道筹措:一是整合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17年7100户的补助资金;二是向浦发行申请贷款资金。由于申报贷款52614万元时,按浦发行的要求,项目以统规统建方式实施,但是由于农村安居房建设对象分散在全县近1000个村小组,无法做到统一建设;由于项目只能采取统规自建方式实施,我县无法按照浦发行的要求提供资金回补报账的部分相关材料;项目原计划实施11066户农村安居房改造,实际我县需要实施11716户安居房改造;已恳请浦发行尽快划拨贷款1.6亿元给我县使用,目前正在等待浦发行的答复和资金划拨。待以上资金到位后县级将按照资金划拨相关要求及时进行资金分配。

感谢您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支持,希望你们在今后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砚山县扶贫开发局

分管领导:杨喜刚

联系电话:0876-3120015

承 办 人:王 猛

联系电话:0876-3120053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