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1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8:31     来源: 阅读次数:795

杨代华代表:

您好!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关于“给予扩充平远镇水务站人员编制配置及配置防汛抗旱车辆”的建议》提案(第152号),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们办理。我办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研究会议认真研究,经与您面商后,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水务站人员编制

根据《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以下编制总量管理的意见》(云编〔2015〕17号)和《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准下达县(市)编制总量的通知》(文编〔2015〕37号)精神,州共核减了我县事业编制1166名,并明确本次控编减编任务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这是刚性任务。全县乡镇事业编制由原来701名缩减为现在的528名,本次减编中全县水务站仅核减了1名事业编制,其中平远水务站未缩减。在省、州未增加核定我县编制总量和全县编制总量超编的前提下,已无多余编制可以调剂到水务站。

根据省、州严控机构编制相关要求,我办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空编集中管理、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等办法,将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在全县编制总量内,进行动态调整管理,在腾编挖潜上下功夫,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要编制,向改革要编制。

二、关于配置防汛应急车辆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围绕建设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启动实施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革后,经批准保留的定向化保障车辆就是各参改单位的车辆编制,防汛抗旱车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改革期间,所有车辆编制是经上级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核定,且不能调整增加。目前,没有增加防汛抗旱公务用车编制的政策渠道。建议可向市场化方向提供保障。

感谢您对我县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砚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杜德英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田国平

联系电话:0876-3056395 13769611967

分管领导:沈忠辉 田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