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帮助者腊中心卫生院购买 DR 设备的提案 》,已交县卫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五年行动计划( 2016 — 2020 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砚办发〔 2017 〕 52 号 ),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五年内分批为 12 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开展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所需的设备( DR 、便携式 B 超、恒温箱等)。目前已对全县乡镇卫生院进行安排配置。
非常感谢您对砚山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计局 宋宁峰 313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