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继续加大砚山县D级危房建设工作的建议(174号)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9:22     来源: 阅读次数:770

自农村D级危房项目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砚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州项目要求和精准扶贫工作标准,围绕“两年脱贫、五年小康、十年致富”的奋斗目标和“2468”的工作思路,举全县之力,紧扣民生改善,紧盯脱贫摘帽目标,以产业发展、易地搬迁、生态补偿、教育发展转移和社会保障兜底“五个一批”建设为抓手,以改善和提高全县农村贫困群众和广大建档立卡户的安全住房和生活条件为着力点,稳步推进砚山县精准扶贫工作和农村D级危房建设工作,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由于全县建档立卡户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指标有限,各级财政补偿标准不高,县级财政资金困难,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等因素,我县的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进展缓慢,农村安居住房和安全住房脱贫标准等方面离广大人民群众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2016年的全国D级危房摸底调查中,砚山县共有D级危房32927户(均已录入国家数据库),其中建档立卡户11716户,到2016年底,砚山县通过易地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共完成4900户(其中建档立卡户2748户,非建档立卡户2152户),2017年,州级下达给砚山县的D级危房改造指标任务是7100户(均为建档立卡户),目前,砚山县还有20927户农村D级危房仍需改造建设。

建议: 一是建议州委、州政府继续加大对砚山农村D级危房建设工作的扶持力度,在2018年、2019年两年内,每年给予砚山县不低于10000户的农村D级危房改建指标,确保砚山在2020年前,全部困难群众有安全住房保障,使砚山县在全州精准脱贫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二是因砚山农村D级危房户贫困程度深,自身房屋改建能力弱,请上级党委、政府积极争取和整合各级各类资金,在现有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非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标准,让全县农村群众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得实惠、普实惠。

何江 委员:

您 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砚山县D级危房建设工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信息核实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建村〔2017〕157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将全部聚焦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上,并要求立即开展“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精准调查,目前我县已基本完成调查工作,全县的“4类重点对象”有19189户(其中C级危房3359户、D级危房15830户)。针对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少、任务重的情况,由于县级财政困难,我们将积极加强向上请示汇报,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争用2018年、2019年两年时间解决全县“4类重点对象”的安全住房问题,非建档立卡户安全住房问题力争在2020年解决。同时,关于上级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较少的问题,我们将一并汇报请示,争取提高补助标准,减轻危改户负担。

感谢 您对砚山发展和砚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17 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