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192号)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9:21     来源: 阅读次数:833

农村儿童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一是卫生状况差。农村经营场所大多缺少必备的卫生条件,影响食品质量。二是食品质量差。许多小作坊制作的果冻、汽水、油炸食品等在制作过程中乱添加各类色素、香精等,质量不过关。三是大量“三无”食品充斥农村市场。“三无”食品生产作坊造假牟利,零售商进货只图价钱低、利润高,不顾质量优劣;而农村经济条件落后,部分居民购买力低,为“三无”食品留下了空间。四是农民消费维权意识淡薄,维权程序繁琐,即便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往往不了了之。五是农村销售点分散,带来的监管成本高,也成为食品执法监督的难题;加之,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为不合格产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建议: 为给儿童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环境,建议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共同重视这一问题。一是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从源头上堵截假冒食品进入农村消费市场的通道。工商、食品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将工作重心下移,在乡镇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市场的监管。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农村家长食品消费安全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开展讲座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农民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抵制假冒食品,让假冒食品是去社会生存土壤。

州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州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砚山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农村儿童食品安全工作,建立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整合市场监督管理、农科、卫计、教育、公安等部门力量,不断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常态检查、巡查和抽样检验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流通、经营行为,确保饮食安全。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 严把核查审批关。严格审批企业生产许可证办理,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调查、备案, 签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书》 ;对每户食品流通经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签订《食品经营安全责任书》。目前,砚山县有食品生产经营户6155户,其中:流通3861户,餐饮2109户(学校食堂193户),生产24户,加工小作坊161户。二是保障人力财力投入。我县在11个乡(镇)设立了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岗人员35名,负责农村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村委会(社区)聘任105人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承担举报投诉、协助执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等职责,确保农村儿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每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管经费48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2016年以来,整合县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公安等部门力量,检查各类市场135个次,食品生产经营户5483户次;检查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650户,学校287所次,发出现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对配送到学校的调味品、粮食、糕点等5大类8级食品抽样送检;对鲜肉、面制品、水发制品及饮料等11个品种1681组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合格率为99.2%;对肉类、食用油、酒类、饮料等19大类162组食品抽样送检,4个组不合格,合格率为97.5%;对9大类食用农产品128组抽样送检,1组不合格,合格率为99.2%。对抽样送检不合格食品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收缴罚没款17万元。四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开展销售麻辣条、走私大米、走私冷冻肉等专项整治,查获涉嫌走私且无任何票据、未经检验检疫的冷冻肉128.3吨,货值金额238.4万元,涉案货物已全部采取先行处理进行销毁。 查处食品案件9件,其中涉刑案件4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已有2人获刑。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齐心合力同抓共管;继续加强食品监督抽样检测工作,科学研判安全风险与隐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乡(镇)监管所与快检站建设,在招录、选调人员上给予关心支持,努力做到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装备、制度、工作“八到位”; 完善协管员、监督员、信息员考核聘任、工作制度、绩效考评等管理机制。

二、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一是 结合“三月法制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发放《砚山县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手册》2654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558份、《文山州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制图》3920份、《云南省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制图》3600份、其它食品宣传资料5000余份,培训学校、企业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乡(镇)协管员726人次。二是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融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之中,利用学校广播、网络、板报、文艺节目,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以此提高家长和儿童法治意识、安全意识、防范意识、举报投诉意识,增强自觉抵制假劣食品的能力。三是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健全与媒体沟通协作机制,完善公众宣教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12315”“12331”“12365”等举报投诉电话,引导和鼓励社会参与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尚德守法,共享共治”的良好格局。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学校食堂监管档案,继续在全县食品批发经营企业、食品批零经营户和商场超市中推广应用“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信息数据库,积极开展餐饮环节“明厨亮灶”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儿童食品安全。

感谢州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对砚山发展和砚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17 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