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兴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者腊乡六诏菜场水毁项目修复资金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案所述六诏菜场水毁项目属我县以往年度曾经组织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辖区域,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后,所建设的机耕路遭遇多年雨水冲刷及超量载货车辆碾压,部分路沿发生踏方,现实施修复工程预计需投资5万元,考虑到提案所述区域属我县以往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辖区域,且我县现正在你提案所述水毁区域下游开展六诏片区(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现项目工程建设正按计划稳步推进,我们建议将你提案所述事项用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历年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护费进行修复,在修复施工队伍的选择上,考虑到工程量较少,重新组织施工队伍较为困难且耽误时间,建议待六诏片区(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工程任务完成后,由现开展六诏片区(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任务承建施工队开展修复工程,由于修复工程款项支付需实行县级报账制,修复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后,修复款项直接由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直接支付施工方,不再单独安排拨付你提案所述修复资金15.16万元。
砚山县财政局
2017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砚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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