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财政局对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9:20     来源: 阅读次数:592

邓敏、彭海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阿猛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建设及附属设施配套缺口资金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阿猛镇人民政府2016年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关心和帮助下,选址立项在阿猛镇政府大会议室原址新建阿猛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原规划共建3层846.3平方米。但此服务站建成后阿猛镇人民政府无会议室使用。为满足镇人民政府每年一次的人代会和党代会、平时干部职工大会以及培训学习会议的需求,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砚政办发〔2014〕28号)文件,关于“50人以上的单位配备大会议室和小会议室”的规定,阿猛镇拟在新建服务站内设置大小会议室各一个,通过请示发改局,变更总建设面积为1013.52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63.22平方米,按照市场价1700元/平方米的建设单价计算,新增建设资金预计28.43万元,会议室建好后,还需配套音响设备和桌椅板凳,预算需投入资金30.44万元,以上两项资金合计58.57万元。

为促进我县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每年县财政局都积极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向上级申报基层政权建设项目,争取资金专项用于改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办公设备购置。对于你们提出解决会议室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58.87万元的建议,我局的建议是:我局将配合阿猛镇人民政府申报2017-2019年基层项目建设规划,积极向上级争取基层建设专项资金,解决阿猛镇政府会议室建设及附属设施配套资金。

感谢你们对我县基层政权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财政局                           

2017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砚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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