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开学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5号《关于上拱村民委独家一村村内道路硬化的提案》,已经县委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1.建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并经90%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同意出资投劳,筹资捐资等自筹资金占预算总投资的30%以上可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解决;
2.由于该村未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2016项目储备库,建议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程序由村民委报乡镇人民政府,将该项目列入2017年一事一议项目储备库,待县综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审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村级公益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苏兴明
联系电话:3125237
承办人:砚山县财政局综改办 陈庆生
联系电话:3120195
砚山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