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9 17:00:00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276

李兴伟代表:

您在对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解决江那镇子马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用地批复的建议》,根据工作安排现交由我局办理,针对问题建议,我局积极对接落实,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已对子马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预使用地块进行实勘,该地块位于砚山县子马社区子马大寨村小组,预计用地面积约10亩,该地块选址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位于江那镇城镇规划范围内,项目预选址基本符合用地选址要求。

子马社区一是需按照建设项目基本程序申请办理项目用地并联审批手续,报砚山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批;二是按照公益性项目完成立项后采取集体建设用地报批给予完善用地手续;三是江那镇人民政府需及时将子马社区村庄规划报批后入库备案;四是我局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后确保在2024年按村庄批次逐建上报。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 荣,0876—3130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