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9 08:17:00     来源: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1050

王海师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0号《关于三合村委会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资金划拨》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4月28日组织人员赴实地对接,您建议所涉“三合村委会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资金”是指2023年度州乡村振兴局承诺补助三合村委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3万元,到县级后一直未划拨,现村级正积极组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急需使用,望尽快划拨。

下来后,经我们与县财政局对接,此笔钱于2023年11底才到县级,因临近年底,加之当时计划建设的工程未完工,所以县级财政未安排划拨。现因跨年度,就新一年的财政资金支出、使用计划,需县人民政府结合县情重新组织研究部署后进行安排,鉴于原计划建设的工程事项已经圆满收尾,下来后,建议三合村委会将此笔资金的急需使用情况上报盘龙乡人民政府,再由盘龙乡人民政府书面请示县人民政府,先争取将此资金列入我县2024年度财政支出计划,待条件成熟时再积极争取给予拨付。

你们收到此资金后,建议对照事先计划的用途合理安排使用,确保收获资金使用的既定效益。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