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9 08:17:00     来源: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999

李兴伟、赵加波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0号《关于解决江那镇子马社区农业园区土地流转金未支付问题》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针对子马社区农业园区自2013年土地流转以来,现目前还有中国科学院用地第二个五年欠两年和第三个五年的还有路下坎的6户农户未付,以及大横山中康公司用地未付第二个五年,和第三个五年98亩未付问题。5月20日上午,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业示范园区土地流转遗留问题工作,整个园区政府统一流转的土地,由于企业倒闭及无企业愿意流转的零星土地,所欠地租156户413.57亩130.82万元(包含中国科学院9户20.23亩66759元、中康公司不认可未使用48户131.91亩368181元),由云南丰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子马社区协商共同筹集资金垫支,分三年付清,2024年支付30万元、2025年支付50万元、2026年支付50.82万元,目前丰兴公司正在筹集资金;

二是针对中康公司变电站旁未付第三个五年,农户一直都在反映和上访的园区问题,但还是没能彻底解决。中康公司实际流转土地46户99.77亩,欠付流转费用共455520元。2024年5月24日,中康公司已将地租455520元支付到丰兴公司账户,由丰兴公司代付地租,2024年5月31日丰兴公司已将地租支付到农户。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