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仙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村中道路硬化问题的建议》(第158号),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稼依镇大稼依社区位于稼依镇中部,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是稼依镇政治、文化、经济中心,下辖15个居民小组,近年来在上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社区内大部分的道路已得到修缮。您建议中提及的稼依镇大稼依社区现还有8个居民小组约4260平方米的村中道路未得到修缮,影响社区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出行,计划需投入资金29.82万元(其中群众集资9.82万元,向上级申请补助资金20万元),用于村组道路修缮。
由于我县不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上级资金相对支持少,您提到的大稼依社区8个居民小组村中道路亟待修缮问题,由于涉及村组较多,覆盖面大,建设任务重,资金保障压力大,加之当前县级财政困难,尚无政策和资金解决您提出的建议。今后,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同时积极与交通运输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力争解决您提出的村中道路硬化问题的建议。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