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财政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0300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4 08:10:23     来源:砚山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2584

郭泽香委员:

你在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030014号《关于平远华侨管理区基础设施建设年久失修的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50%用于发放农场职工和自然场员补助,5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从2019年开始,华侨农场职工和自然场员补助78万元,每年足额纳入年初预算中,按进度正常发放到农场职工和自然场员手中。华侨农场划归地方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已按行政区划归地方统筹安排,由于2024年预算已经人大会通过,除特殊突发事项外不得随意调整,建议由平远镇人民政府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针对此项目申报10万元,县级将根据当年财力逐步安排。

感谢你对我县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