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共蚌峨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重申农村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要求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2-01-12-00000009
  • 文 号蚌发〔2022〕—1
  • 信息来源蚌峨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1-12 16:56:13

各村党委(总支),各办、所(中心):

2018年出台《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云纪发〔2018〕4号)、《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有关问题的解答》(云纪风〔2018〕44号)文件以来,蚌峨乡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各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狠刹大操大办不良风气,节俭文明办客、廉洁公正办事的乡村新风已经形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乡纪委在近期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村党组织对辖区内婚丧喜庆事宜劝导制止不力、失职失责,辖区内党员群众办理乔迁宴、满岁酒等行为陆续发生,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压实责任,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办理范围

操办婚事,可以为本人和亲生子女、继子女和养子女操办。操办丧事,可以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操办,包括继父母、养父母、继祖父母、养祖父母、继外祖父母、养外祖父母以及存在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其他亲属。其他喜庆事宜,只能操办由亲属参加的家宴,家宴不得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并收受其钱财。

二、严格控制婚丧喜庆事宜规模及随礼

婚事双方宴请总人数控制在200人(20桌)以内。宴请每桌菜品不超过12个,其中荤菜不超过总数的一半,每桌费用控制在200元以内。参加农村婚事丧事宴请,赠送礼金或礼品价值不超过100元。

三、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备案

操办婚事要提前10天进行申报,操办丧事可在事后10天内补报。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干管权限申报备案,村党委(总支),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向乡党委申报备案,农村党员向村党组织申报备案,村小组干部向村委会申报备案。

四、严肃处理违规操办及参加人员

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含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一律不得违规操办和违规参加婚丧喜庆事宜,凡是发生违规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农村群众违规操办或者违规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依照《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进行处置。

五、严肃对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各村党委(总支),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对村民说服教育、劝导制止不力,失职失责,导致辖区内发生违规操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由乡纪委对其提醒约谈,通报问责,问题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他相应责任人一并处置。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目前,全球疫情防控仍处在高发期,国内疫情出现反弹,加之临近春节,人员流动量大,疫情输入风险高,按照上级疫情防控要求,春节期间,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何时放开宴席举办事项根据上级通知执行。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党委(总支)要认真开展宣传工作,将文件精神向村民讲深讲透,同时对2021年1月以来在辖区内发生的违规操办行为进行清理排查,对村民群众违规操办的,各村要严格按照《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进行处置。二是对农村党员、村委会干部、村组干部违规操办的,除按照《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进行处置外,还需形成问题线索上报乡纪委。对在此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工作拖拉没成效、该处置不处置、知情不抱隐瞒组织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请于2022年1月25日前将《附件1:蚌峨乡加强婚丧喜庆事宜有关工作统计表》《附件2:蚌峨乡XX村委会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线索移交表》签字盖章报乡纪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林倩,15587196403。

附件:

1.蚌峨乡加强婚丧喜庆事宜有关工作统计表.xlsx

2.蚌峨乡XX村委会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线索移交表.xlsx

3.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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