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2024年度砚山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9项)
发布时间:2024-03-29 15:09:52     来源: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3019
2024年度砚山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9项)
序号发起部门配合部门计划任务名称检查对象任务时间抽查比例/户数检查方式实施层级备注
抽查领域抽查事项
1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会计领域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工商登记事项、工商公示信息、报税人员和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代理记账机构三季度按20%比例抽查现场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2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劳务派遣机构三季度1户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用人单位三季度5%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4县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三季度1户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5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道路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三季度10%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6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管局农业生产资料监管兽药监督检查兽药使用单位三季度6%实地核查县级组织实施
7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汽车(新车)销售新车销售市场监管新车销售市场
经营主体
三季度5%以上
(不少于3户)
实地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8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二手车交易二手车市场监管二手车交易市
场和二手车经
营主体
三季度5%以上
(不少于3户)
实地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9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期限内经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是否履职到位;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合格,大米、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面粉、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票证索取、台账记录是否齐全;食品加工是否违禁超限、非法添加,是否使用亚硝酸盐和有毒有害及高风险食品原料;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以及晨检制度落实情况;流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正常运转;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保管、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是否推行了“明厨亮灶”。全州学校食堂三季度≥5%实地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10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管局林业草原监督检查林草种苗监督检查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三季度1户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11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国家常规统计抽查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一套表调查单位三季度前5户现场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12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涉税涉费事项抽查税务检查与职能部门共同进行涉税涉费事项抽查登记户归类类别为"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纳税人二季度不低于4户实地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13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宾馆、旅店监督抽查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砚山县行政区域内各类宾馆、旅店四季度15户现场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14县市场监管局消防产品使用领域检查消防产品质量情况(含市场准入检查、一致性检查、现场检查判定和抽样送检等)砚山县行政区域内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四季度15户现场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15县气象局县应急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场所和雷电易发区的矿区)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四季度共91户,按10%比例进行抽查(10户)现场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16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在砚山县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
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
4.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民办非企业单位三季度6户现场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17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镇燃气经营检查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四季度2户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县级组织实施
18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检查非煤矿山企业三季度2户实地检查县级抽取检查对象,县级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19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工贸企业三季度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