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8-03 14:50:39     来源: 阅读次数:1740
    一、围绕产业发展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根据产业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指导和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选准选好创业项目。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立市场化的创新创业促进机制。把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招商引资范围,贫困地区在实施整乡推进、整村帮扶中要优先给予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扶持。
    二、加快我县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设立统一标识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服务窗口,探索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的创业服务中心。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服务体系,打造集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扶持服务、创业基金投资、网络众筹融资为一体的众创网络平台。争取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加快建设覆盖城乡、服务便捷、高速畅通的宽带基础设施,督促通信企业提升网速、降低网费。科学规划,与社会资本共建物流仓储基地。
    三、整合资源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校舍等设施,依托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建设模式,积极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打造区域化、专业化、特色化、便利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乡(镇)和有条件的村要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园、小企业基地、旅游乡镇、商业街建设,在规划小城镇建设中预留部分土地用于建立返乡创业特色产业基地、返乡创业小企业基地或返乡创业一条街,积极探索建立“一村一园”、“一品一园”等特色返乡创业园。
    四、实施返乡创业农民工培训专项行动计划
    编制实施专项创业培训计划,使每一个愿意参加创业培训,并到创业地申请培训的返乡创业人员都能参加创业培训。编制实施专项创业培训计划,开发适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实际的培训项目。采取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有效开展创业培训,并按照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五、创新金融服务
    充分发挥“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政策的作用,加大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扶持力度,并按照规定由财政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返乡农民工等人员的创业投融资引导机制。对返乡创业的涉农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支农惠农项目资金。
    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县各有关部门要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全面纳入公共服务范围。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工商、财税、融资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建立返乡创业专项导师队伍,落实创业担保贷款“l+3”后续跟踪服务机制,加大创业帮扶力度。运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机制,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经验不足、资源不足等难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优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动“一址多照”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返乡创业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并切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七、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等文件规定,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加大县级财政投入,每年安排一定的就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引导、扶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可在不增加财政预算支出总规模、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安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恰当方式给予政策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相关补助政策。县级财政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将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政策咨询:0876—3131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