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人民政府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07 11:11:46     来源: 阅读次数:1498

一、制度出台的背景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制度出台的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18〕53号);

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157号)。

三、制度的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等法规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主动、全面、准确、权威发布,并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将全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与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和谐。

四、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解读职责。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部门办公室是本地本部门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级本部门的政策解读工作。

(二)明确解读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1、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专业性强的主动公开文件。

3、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

(三)规范解读流程。政策解读应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政府办公室不予收文、不予办理。

政府办公室在报送领导审签政策文件时,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需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也一并提请审议。解读方案一经审定,起草部门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实施。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或公开发布前应送县法制部门审查。

(四)完善解读方案。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依据解读方案组织实施。解读方案由文件起草部门组织起草。解读方案主要包括解读材料提纲(目录)、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比较简单的,可在解读材料文尾说明解读途径和时间。重要、复杂的政策文件,需要长篇解读的,文件起草部门应在解读方案中列出解读材料提纲;需要多篇解读材料的,应在解读方案中列出解读材料目录。

(五)规范解读材料。

解读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说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

2、对主要内容,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说明其具体做法、制定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

3、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疑问、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4、若涉及办事的,根据文件内容说明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5、若涉及执法事项的,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6、属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说明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三)创新解读形式。

解读形式包括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更多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全领域、全媒介、全时段、全过程抓好重大政策信息解读发布,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其中,涉及全局性重大民生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政策措施,应当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进行全面解读发布。

(四)拓宽解读途径。政策文件解读应当通过多样化、立体化的传播渠道开展。积极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政府热线(“12345”政府热线)和政务微博、微信、APP移动客户端等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兴媒体等新闻传播渠道作用。各乡(镇)政府及各部门政策文件及其解读信息应第一时间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不应迟于其他途径公开发布。

(五)加强解读回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中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政策文件及其解读信息公开发布后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映,积极与出台政策文件部门及舆情反映方形成互动。对涉及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解读,应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问题,掌握民意主流,不断强化形势分析和政策阐述,增进社会共识。

(六)规范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特设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执行。各乡(镇)政府及县直部门须参照本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及本部门内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机制。

(七)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推进政策文件解读常态化工作有效落实。切实做好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的保障工作,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提高政策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把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范围。积极组建由部门负责同志、专业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学者、评论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发挥媒体和专业机构作用,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