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8年5月22日,云南省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6号),要求通过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部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媒体通气会、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发部署名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二、工作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作用,确保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更加及时、主动、公开、透明,更好地服务和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
三、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
(一)发布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及其实施情况;
3.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4.列入砚山县《政府工作报告》的重大工作部署,按计划完成后需向社会发布的情况;
5.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需向社会发布的重大决议和事项;
6.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文件解读;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需向社会发布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热点问题有关信息;
(二)发布主体
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其发布主体是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发布内容综合性强或发布事项特别重大的,由县人民政府作为发布主体进行发布;常规发布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每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和内容确定参与的乡(镇)和部门,参与该场次新闻发布的乡(镇)和部门作为该场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主体。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作为实施新闻发布的重点发布主体。
(三)发布时间
砚山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每季度举行1次。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新闻发布会频次。
(四)发布场地
砚山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会场相对固定。如有特殊情况,新闻发布会场地可由发布主体自行安排。
(五)组织流程
1.方案提出。
2.发布申请。
3.内容审核。
4.工作实施。
(六)措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2.提升质量效果。
3.正面舆论引导。
4.开展督促检查。
四、审定人
联系人:杨胜佑
联系方式:0876—3122016
拟稿人:杨道能
联系方式:0876—3123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