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案出台目的
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制定依据及修订过程
2020年9月,砚山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6〕103号)、《文山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政办发〔2020〕68号),结合我县实际审定起草了《砚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后向我县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印发了《关于征求<砚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意见的通知》,均反馈无意见。《砚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评估论证情况为低风险,不存在公平竞争问题。
三、预案的要求
(一)法律法规的根本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党委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三)协同处置的规范要求: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四)完善加强基础建设的基本要求: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五)坚持科学应对的有效手段: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四、主要内容
(一)总则。一是编制目的,规范全县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科学、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二是编制依据。三是适用范围,适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类突发事件。四是启动标准,主要分为按国家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发生Ⅳ级以上应急响应标准的突发事件、超出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跨乡(镇)行政区域和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突发事件、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的突发事件。五是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及其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办事机构及职责、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及各工作组职责、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五部分。砚山县人民政府是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时,县人民政府成立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各行业(领域)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现场指挥部成员担任。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救助安置组、舆论引导组、原因调查组、后勤保障组,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三)运行机制。主要包括风险监控与信息报告、预警行动、应急响应与预案启动程序、应急行动、应急结束、后期处置六部分。按照突发事件的可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特别重大)级和Ⅱ(重大)级应急响应、Ⅲ(较大)级和Ⅳ(一般)级应急响应。
(四)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救援队伍保障、应急指挥通信与信息保障、资金物资保障等。
(五)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演练、监督检查、预案管理与更新、奖励与责任追究、其他事项等。
(六)附则。主要包括砚山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机构图、砚山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指挥机构图、砚山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图、砚山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程序图、专项预案的构成、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并明确了具体分级标准,且直观展现了突发事件应对的组织体系架构和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五、解读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苏振波,电话:3131080
联系人:权保文,电话:312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