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页岩制砖行业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16 16:10:33     来源: 阅读次数:2489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规范页岩砖制砖行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22﹞59号),全面规范全县页岩制砖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彻底解决全县页岩制砖行业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整治全县页岩制砖行业乱象,推动全县页岩制砖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依法治县方略,增强安全底线思维,树牢生态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开展规范页岩制砖行业发展工作,对全县页岩制砖行业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规范整治,严厉打击页岩制砖企业非法用地、非法开采、非法排污、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有效整治页岩制砖行业乱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县页岩制砖行业健康发展。

三、规范对象和内容

1.规范对象。全县范围内页岩制砖行业企业。

2.规范内容。限期规范非法开采页岩矿、违法用地、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活动,未取得林地、水保、环保、能评相关手续违法生产,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生产,项目建设未经发改、工信部门备案等行为,以及其他应当依法查处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原则

1.行业主导,企业履责,属地负责。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牵头指导各乡(镇)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一企一策”工作清单组织开展页岩制砖行业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整治,强化各页岩制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整改,办理相关证照,彻底解决各企业存在的用地用林、节能环保、安全备案等历史遗留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页岩制砖企业履行第一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制砖行业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用地等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和集中整治,确保页岩制砖行业管理规范有序。

2.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优化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查处全县所有页岩制砖企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页岩制砖行业企业合法权益,努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规范整治。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细化分工,全面、准确履行相关部门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间联动配合,全力做好页岩制砖行业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整治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页岩制砖行业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标,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光槐为组长,张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工信商务局,张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规范整治工作协调、调度等日常事务。

六、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1.土地、矿权手续来源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林地手续问题整治。(牵头单位: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环保手续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安全手续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备案手续缺失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节能审查手续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水保手续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淘汰落后产能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企业营业执照的管理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整治程序及时间安排

1.问题排查阶段(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1月30日)。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对照全县页岩制砖行业问题清单,根据部门职责深入全县各企业对问题清单进行排查、复核,实事求是填写砚山县页岩制砖行业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整治“一企一策”工作清单,依据证照缺失情况对页岩制砖企业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2.集中规范提升阶段(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5月31日)。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集中规范整治。

(1)2022年11月30日起,对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页岩制砖企业实行边生产边整改。

(2)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开展全县页岩制砖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集中整治,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一企一策”工作清单督促页岩制砖企业逐一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5月31日未全部完成整改的企业,一律关停。

(3)集中整治期间,对完成整改的页岩制砖企业,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在接到企业验收申请后必须及时按相关规定验收办结。

3.总结及巩固阶段(长期坚持)。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全面回顾总结规范整治工作,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查漏补缺,继续巩固成绩。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及职能职责,做好日常监管。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请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页岩制砖行业规范整治排查工作,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排查辖区内页岩制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证照办理情况,依据证照缺失情况对页岩制砖企业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一企一策”制定整治措施,避免因受主要手续(用地手续等)无法办理导致需要关停的企业重复办理无效手续。

2.加强联动,强化排查。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认真指导各乡(镇)做好规范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时上报规范整治工作中的成效亮点、典型案件等情况,县工信商务局每月24日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3.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规范整治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规范整治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结合各企业实际,不搞一刀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时上报规范整治工作中成效亮点、典型案件,传递正能量,发出好声音,妥善处理各种矛盾风险,加强舆情管控,做好信访预判,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此方案印发后,原《砚山县人民页岩矿制砖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砚政办发〔2022〕10号)同时废止。

九、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砚山县工信商务局,砚山县布标工业园区兴业中路;联系人及电话:沈有华,3139993

十、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钟荣慧,电话:3139993

联系人:沈有华,电话:313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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