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砚山县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工作要点、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确保《实施方案》有效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改革台账相关文件及执行工作情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云政发〔2021〕25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129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高我县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和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结合砚山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云政发〔2021〕25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129号)文件精神。
三、《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到203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50%以上,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逐步增加健身设施的有效供给,健身设施方便可及,力争人均占有体育健身场地面积达3平方米以上。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县建设;
2.发展目标:到2035年,全县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50%以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力争人均占有体育健身场地面积达3平方米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大力发展全民健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1)加大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供给力度。在城乡、社区、村委会和自然村加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建设公共社会足球场地10块、健身步道5条共40余公里、健身路径80条(每条10件套)、篮球场30块、乡镇建设简易风雨馆8个,鼓励社会资进入城乡和社区建设小型多样的综合性体育健身服务场所。
(2)全面挖掘建设“大健康”步道。整合县城和城郊结合部慢行道、健身步道、绿道、旅游步道、登山步道,大力推进覆盖全县、便民可达的“大健康”步道系统,着力兼顾步行、登山和骑行等健身功能。
(3)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全面发展。结合砚山“打造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目的地”工作,拓展文旅项目运动休闲功能。
(4)强化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城乡新建或老旧小区改造,在不影响消防救援的前提下,统筹建设符合地方实际的各类体育健身设施。
(5)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建设力度。各乡(镇)要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
2.激发健身社团组织活力
(1)推进体育社团组织改革。加强体育总会建设,进一步推进单项和行业体育协会发展,引导各体育社团组织深入基层指导。
(2)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每年培训三级体育指导员100人,到2025年末我县社会体育指导员达1500余名。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深入推进全民健身。制定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实施计划,规范体育赛事的举办、报备、绩效、安全等服务事项,加强各类赛事活动的管理和服务。
(2)努力打造品牌赛事。以民族文化中心体育场馆设施和旅游景点为平台,利用节假日和全民健身日,主动与国内体育组织或赛事运作公司洽谈合作,引进和承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体育赛事,重点引进篮球、足球、羽毛球等群众基础广的体育赛事。
(3)加大传统体育工作开展力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传承发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建立传统体育传承人名录或专家库,每4年定期举办一届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4)开展科学健身“众参与”体育赛事活动。持续推广普及工间操(广播体操)、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等活动开展,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积极参与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科学健身。
4.推动全民健身融合青少年体育教育发展
(1)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障学生校内和校外每天参与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彩票管理条例》等以及地方性体育法规;
2.体育设施项目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立项、投资、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住建部门在新建小区应规划有体育健身所需的场地设施。
3.资金保障。扩大公共财力和向上级争取资金对县级群众体育工作的保障覆盖范围;
4.人民群众享有参加全民健身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依法对公共健身场所加强治安管控,严厉打击破坏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不法行为;
5.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等时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互联网等媒体,对开展科学健身、健身项目和相关知识宣传。
五、执行范围
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社区和自然村。
六、《实施方案》的相关说明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实施计划》,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为目标。
七、材料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陈俊臻,电话:0876-3122007